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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夜老公跑路,我揣五崽回娘家沈朝颜顾深,新婚夜老公跑路,我揣五崽回娘家陌离初寒

新婚夜老公跑路,我揣五崽回娘家这书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作者陌离初寒把人物、场景写活了,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小说主人公是沈朝颜顾深,《新婚夜老公跑路,我揣五崽回娘家》这本年代 的标签为年代、现代言情、重生、甜宠、腹黑、种田、女强、空间,目前已完结,最新章节第489章 番外,写了1031435字!

新婚夜老公跑路,我揣五崽回娘家沈朝颜顾深,新婚夜老公跑路,我揣五崽回娘家陌离初寒

一、作品简介

小说新婚夜老公跑路,我揣五崽回娘家是由陌离初寒所著,主角是沈朝颜顾深。主要讲述了:趁着今天饭吃的饱,李婆子要求家里人今天干活卖力点。大人争取干十工分,小孩也得多干两个工分。沈老头家劳力挺多,但是对比村里六七个儿子的还算是人口少了。这个时代人生育能力是真没得说,小孩夭折的概率高,出生……

二、书友评论

后面剧情女主有点暗黑系感觉,不知道书友们会不会不喜欢?大家喜欢伶俐俏皮点的女主,还是高冷暗黑很飒的女主?

啥时候生娃~剧情太磨叽了~!马家能不能早点领饭盒,那么多儿子女儿过段时间出来一个水剧情,读者内心丑拒~!顾深大哥的初恋间谍情人能不能别豆腐三碗~三碗豆腐的重复刷存在,只会让读者觉得顾深大哥优柔寡断,原则问题感情用事,配不上高冷睿智人设,而且经常被设计出事,感觉能力很脆皮,防范意识洞察力差。顾家和男主总是被敌对势力设计陷害,还总是查不出来,需要女主次次拯救,顾家太没用~!女主独自美丽强国更好~!

这章很没意思,我不是很明白,为什么要用算是作弊的方式掌控别人的人生,第一,这人和女主之间没仇,第二,这人与花国无怨,本来自己也会有闪光的一生,就因为你是女主,你想有人帮你打理,你就要随意介入别人的人生,你是上帝么,想怎样就怎样,应该说从一开始,女主就一直是上帝视角,因为我有挂,所以我俯瞰众生,随心所欲,前面的设定都还好,或可让人接受,这章着实闹心到我了,就感觉,女主像是一个强盗,非常讨厌

不切合实际,陌离初寒应该查一下六十年代的物价,你就知道一块钱一斤的粮食代表着什么了,更不用说三块一斤了,一千块钱陌离初寒知道在那个年代是多大一笔吗?知道一千块钱得有多少吗?那个年代十块钱最大面值,农村这八十年代一块钱够一个初中生一个礼拜的伙食费了

吴名出国嚯嚯别的国家去吧,给他一个机会,大哥这么睿智的人给他安排一个聪明贤惠的普通女人吧,现实有很多这样的啊,虽然不太完美,温馨就行,人活一世不容易,别那么苛刻了吧[尬笑][尬笑][尬笑]

这个无名好像爱慕大哥呀。希望能在一起。??

这本书不错,看的好爽。尤其是那个去别国薅羊毛。我好激动,果然是自己国是真爱。

以前听人说过一个事故,说水泥厂有一位老师傅,因大型风扇故障去维修,先将电闸拉下就上去维修了,结果来了一人发现电闸怎么拉下来了,于是合上电闸,风扇瞬间转动,直到那人发现飞上半空的衣服碎片,那老师傅等于千刀万剐而死,过两天那老师傅就退休了。

其实黑化一点点还是可以接受的,只要不危害自己的国家,毕竟对别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伤害,只要自己人安全,很喜欢女主护短的人设。希望女主早点醒过来。

不说女主圣母,但至少是太不谨慎了,无论是那颗迅速催绿的树。还是现在的大白兔奶糖。在那个年代,敢把大白兔奶糖一把一把的抓出来,送给不相干的外人,那是个什么概念?至少得是你们家已经不把大白兔奶糖当回事了的,随便吃随便糟蹋,那得是个什么条件?我记得70年代后期,妈妈单位阿姨结婚,带我去吃喜酒,盘子里的糖没有全部放大白兔奶糖,放的最多的是那种酥心糖。更何况还是70年代的农村。

三、作品赏析

趁着今天饭吃的饱,李婆子要求家里人今天干活卖力点。

大人争取干十工分,小孩也得多干两个工分。

沈老头家劳力挺多,但是对比村里六七个儿子的还算是人口少了。

这个时代人生育能力是真没得说,小孩夭折的概率高,出生率也贼高。

沈老头兄弟三,每家又有三个儿子,到第三代各家孩子就多了起来。

就是只生儿子,就沈老头家就一个小孙女,所以即便重男轻女的时代沈朝颜也被家里当眼珠子疼。

“堂姐,我下午不去干活了,来陪你玩好不好?”

沈老头三弟家捡回去一个小孙女儿,时常跑来找沈朝颜。

“小花啊,又来找颜颜玩啦,可不能再拉着颜颜去太阳底下玩了,颜颜都结婚了,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满村的窜了。”

李婆子瞥了一眼三弟家捡回去的小孙女看不上眼,一看就不是个好的,可怜自己孙女傻呵呵的喜欢跟她玩,唉,糟心玩意。

“唉,大奶奶,我知道了,今天就在家陪堂姐,外面太热,爷爷奶奶也不让我出去。”

沈小花朝李婆子笑笑,挤进屋里找沈朝颜。

“颜颜啊,奶也出去干活了,你乖乖呆在家里别跑出去玩了啊,都晒黑了。”

李婆子朝屋里吆喝一声摇摇头出去干活去了。

“知道了,奶。”沈朝颜回了一句,又看了一眼跑到自己身边的沈小花。

想起来了,这是原主的堂妹,三爷爷家捡回去的小孙女儿,经常来找原主玩,给原主出骚主意,顺便哄原主的吃的。

原主又蠢又毒的名声,少不了这位的撺掇。

长得像朵柔弱的小白花,倒是比原主好看多了,白多了,个头身材也是正常十七八岁女孩的样子。

想不通啊,按说这人比原主优秀多了,好看多了,只是为了哄原主的吃的也不至于仇视原主吧,俩人又没利益冲突,这沈小花干嘛总坑原主。

直到后来沈朝颜才明白,沈小花对沈朝颜的仇恨是怎么来的。

沈朝颜无声地打量了几眼身边的沈小花,兴趣缺缺,太弱了,没意思。

感觉自己一个念头就能把人干趴下,那贼溜溜的算计眼神,原主是有多瞎才把这种人当好姐妹。

“堂姐,听说你们家中午吃肉了,是不是很香啊,可怜我好几年都没尝过肉味了。”说着沈小花揉了揉眼睛。

眼睛都揉红了,见沈朝颜没像之前那样安慰她又继续道。

“唉,我们家都没早饭吃,中午我就吃了一个红薯,好饿啊,堂姐你有没有吃的啊,听说你结婚的丈夫很有钱。”

沈小花想起那天看到的男人脸上羞红,又嫉妒地眼睛发红。

都这个耗子精死缠烂打,要不那个有钱的帅哥哥应该娶自己才是,自己比沈朝颜美多了,还是村花。

“呵,你这是在记恨我?”

沈朝颜感觉一阵恶意袭来,扭头看了沈小花一眼,“记恨我什么?没给你拿吃的东西吗?”

“不,不是的,堂堂,堂姐,你看错了,我就是没吃饱饿的难受。”

沈小花眼神瑟缩了一下,可怜兮兮地解释。

该死,怎么让这蠢货发现自己记恨她了呢,好在这人没脑子好哄。

“你走吧,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我的东西半点都不会给你。”

沈朝颜懒得搭理这种人,前世最讨厌小白花绿茶什么的。

“你就差把嫉恨写在脸上了,演技这么差劲就别出来恶心人了,我倒是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嫉恨我?”

“没有,堂姐你误会我了,那个,我想起来我妈让我去找野菜,我改天再来找堂姐玩。”沈小花慌乱地笑了一下,低着头就跑了出去。

沈朝颜看着心虚跑走的人摇摇头,就这心态也太弱了。

话说,这人到底因为什么嫉恨自己?因为平时有零食吃?

想不明白,算了,不管了,反正以后别再来烦自己就行了,为了这种人浪费时间不值得,有这时候能多睡会儿觉了。

得,家里人都出去了,感觉整个世界都清静了。

就是天气挺热的,额,虫鸣鸟叫也挺热闹的,蝉鸣鸟叫后世农村也听不到了,不少物种都消失了。

沈朝颜把院子门一锁,在院子的树阴凉下放了一张青竹床,从空间取出一盆冰块,又拿出一个蓄满电的风扇吹,啧,真是享受啊!

躺在树下,吹着凉风,吃着水果,听着蝉鸣。

这日子比前世九九六工作舒服多了,比外出去原始森林度假都放松。

哦噢,她决定了,再不骂丧尸皇了,这里挺好的。

除了人穷了点,空气好,环境好,不错,也不知道前世的科学家能不能研究出时空穿越的东西来,听说好像有些基地已经研究出空间纽了。

啪叽!

沈朝颜朝脸上拍了一巴掌,蚊子!

这真是个神奇的物种,从远古直到末世,这玩意就没灭绝过,生命力贼拉强,人类研究灭虫的药都赶不上这货进化的速度。

好不容易酝酿出来的睡意被蚊子搅合了,不开心,后果很严重。

沈朝颜从空间取出来一个灭蚊机器放到树杈上,这机器会发出一种肉眼看不见的辐射线,会破坏掉方圆千米内的蚊虫组织,仅需要十秒百米内蚊虫全灭。

末世黑科技用起来贼爽,额,艹,各种小虫子也太多了吧,哗哗地往下掉,唉,这就是灭虫器的缺陷,无差别杀虫,一不小心就落到满地都是。

半分钟之后再没虫子落下来,沈朝颜又重新躺回树下。

精神力把掉落的虫子聚集到一块,手指又动动木系异能,让大树把这些虫子消化吸收了。

还是异能用起来方便,都不用自己动手打扫,再厉害的黑科技也没人类自己进化出异能好用。

沈朝颜眯着眼,透过稀疏的树叶看向头顶的天空。

这树好像营养不良,还有些缺水,树叶子被虫子啃了不少,越看越觉得这树丑,一个翻身坐起来不看了。

取了一桶空间里的溪水浇到树根下,又撒了点植物生长肥料,发动木系异能促进大树吸收。

短短半分钟不到,刚才还树叶稀疏,丑的没眼看的大树郁郁葱葱起来,树叶绿的发亮,一看就很健康。

沈朝颜开心地拍拍手,看着顺眼多了,连树叶子的排列顺序都有条理起来。

咦呀,怎么有种强迫症的感觉,还好不严重,没把树叶子全都弄成一样大小,想到严重强迫症患者的喜好沈朝颜打了个寒颤。

好险好险,自己只是喜欢好看的东西,也并不是非得强求所有入眼的东西都好看,只是这树刚好挡了自己的眼睛,自己才下手修理,嗯,就是这样。

小说《新婚夜老公跑路,我揣五崽回娘家》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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