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都市种田小说《重生:我在90年代当巨富》,此文从发布以来便得到了众多读者们的喜爱,可见作品质量优质,主角是秦明浩林薇薇,是作者桃林高歌所写的。《重生:我在90年代当巨富》小说最新章节第1543章 李子明大婚(大结局),已更新3205751字,目前已完结,喜欢看都市种田、都市、重生、种田、年代这些属性小说的朋友们值得一看!
一、作品简介
热门网络小说重生:我在90年代当巨富是著名作者桃林高歌的最新佳作,主角是秦明浩林薇薇。主要讲述了:这些废旧线缆,的确比昨天的多一些,而且多了不止一百斤。张志强高兴,秦明浩其实也很高兴,只不过秦明浩很清楚,这就是一锤子买卖,以后也不会再赶上更换设备的事情了!按照魏老三的说法,还能有七八车的废旧线缆,……
二、书友评论
那么远都找到了,现在放弃了?[偷笑][偷笑][偷笑]
写的什么?一天点保护意识都没有,什么狗屁逻辑?还带着一家人冲进圈套。为什么每次都要写的置之死地而后生,那重生还有什么意义?写这么憋屈不如死掉算了。
我感觉桃林高歌是把主角写到了最绝最绝的绝境,然后没办法反转了,求求了,别烂尾就行,你还留着外企,和外国的那些家族没打呢。国内已经平了,再没什么事端了,该发展国外了。那个据说是抱养的孩子你到现在也没彻底的体现到底是不是主角的。就是经常不经意的漏出好像是主角的。还有就是没必要搞成这样,主角对国家发展这么好,不至于到这种程度,上头既然不是傻子,就不至于让主角掉脑袋。没必要搞得好像国家没办法了,飞得要拿主角开刀一样,你如果真的写,那相当于上头被国外给胁迫了,那得受多大的屈辱,真正的上头能这么做。保全外企和国内的发展。明知道如果不这么做也不怕国外,国家这么强大,让你写的有点唯唯诺诺了,希望桃林高歌能认真看好。还有就是,别停更,别卡更,还是有好多好多人等着看呢,不知道怎么给主角写活,就去换个脑子放松放松千万千万,别停更,别断更,别烂尾@桃林高歌还有忘了说,要注意身体,看了你发表才知道你九月份身体出了状况。一定要注意身体~
都才1993年吧,分红都是几百万的分,不觉得那时的钱不会这么不值钱吧。就是现在都没几个公司这样的分的。
???1992年全世界一律用着煤气炉,落后地方还在烧火就用电炉啦1992?
人家当老板是做生意,主角天天混社会。一些根本无法联系到一起的人,一堆的乱七八糟的事情,没有任何意义的,莫名其妙的冲突,没有逻辑的纽合在一起,天天换人物,不像小说,倒是像一个个没有关系的故事,形成的大杂烩!
感谢桃林高歌!终于让我不再往下看的终止!主角作为一个重生让桃林高歌写成这样?也是够失败的了
能不能别水?本来一天更新不了多少,你还水?看的人着急,写的人是真不着急,要不你多更新几章也好,我们看的真的很心急,你还在这写陈濛参加家庭聚会,不如让我们赶紧知道男主下一步打算干什么,真的,所有的评论大部分都说你写的太拖了,你自己不看么?
一目十行看了百十来章,就是好奇,桃林高歌是凭怎样的毅力坚持写下来,商场靠噫想,官场靠瞎蒙,人际关系更是干就完了,人物设定除了猪脚女儿,其余绝大多数不是神经病就是妄想狂,说他们有脑子都是骂人。人说小说故事设定很大程度是桃林高歌世界观的反映,主角性格与桃林高歌人生经历体验也息息相关,能看到这纯属对桃林高歌本身好奇,没别的了。
剧情太多不合理了,又说少了这6万多块员工工资发不起,
三、作品赏析
这些废旧线缆,的确比昨天的多一些,而且多了不止一百斤。
张志强高兴,秦明浩其实也很高兴,只不过秦明浩很清楚,这就是一锤子买卖,以后也不会再赶上更换设备的事情了!
按照魏老三的说法,还能有七八车的废旧线缆,可能要过几天才拉出来。那应该就是最后一次,按照现在的收入来看,秦明浩最多也只能够再赚两千块左右!
这两千多块,已经算是极限了!
秦明浩硬挺着,虽然手上带着手套,但是那两个血泡,仍是让他苦不堪言。一直到凌晨的时候,原本的两个血泡,变成了五个豆粒般大小的血泡。
扔下了钳子,秦明浩一脸疲惫的坐在了地上,看着张志强和老婆在称重,略微的算了一下,昨天晚上刨去差价的话,一共赚了一千两百多!
这算是一笔巨款了吧?
收了钱,秦明浩一路走出了城西,看着远处微微泛起的白光,想着明天女儿就要过生日了,他走向了镇子上最好的一家酒楼。
与此同时,林薇薇也起了床,帮助秦诺诺穿好了衣服,准备下床做饭。
“妈妈,爸爸哪里去了?”
秦诺诺一脸狐疑,因为昨天一晚上都没有看到秦明浩。
“去偷东西去了,你爸就是个偷窃的贼!”林幼幼撇着嘴的说。
“我爸爸不是偷东西的贼!”秦诺诺转过了头,有些不高兴,将脑袋转向了一侧,“小姨,你是坏人,你说我爸爸坏话!”
“你爸爸都那么对你们了,你还帮着你爸爸说话?将来不带你回家,让你和你爸爸在这里喝西北风!”林幼幼哼着。
林薇薇摇着头,转身向着厨房走去。
“我爸爸会给我做好吃的,还会给我买糖,才不会喝西北风!”秦诺诺嘟着小嘴反驳。
“哼!”
林幼幼冷哼着,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房门被人推开,秦明浩满脸疲惫的从外面走了进来。他的手上还提着早餐,看样子应该是豆花。
“爸爸!”秦诺诺一看到秦明浩回来了,一声欢呼的跳了起来,向着秦明浩跑了过去。
“好孩子!”
秦明浩抱起了秦诺诺,然后将早餐放在了桌子上,“我买了早餐,不用做了!对了,我刚才回来的时候,路过顺风大酒楼,在里面定了包厢!明天晚上诺诺过生日,到时候家里人一起过去!”
“顺风大酒楼?秦明浩,你怎么那么能吹牛呢?你有几个钱,还去定顺风大酒楼?”林幼幼率先的开了口,有些冷嘲热讽的。
秦明浩勾了勾嘴角,“也没有多少钱……”
“够了!”
林薇薇一下子打断了两人的话,看向了秦明浩,“秦明浩,你这么做有意思么?还订了顺风大酒楼?你到底想要干什么?无法做到的事情,就不要在孩子面前乱说,到时候让孩子失望,你心里就好受么?”
秦明浩一愣,“我说的是真的!”
“切!你知道顺风大酒楼一顿饭要多少钱?我怎么就没发现,你这么会吹牛呢?”林幼幼冷哼着,将脑袋转向了一旁。
“吹牛?吹什么牛?”
秦明浩摊开手,“是不是吹牛,你们去问一下不就好了么?明天晚上直接过去,随便问一下就可以了,菜我都点了……”
林薇薇抱起了孩子,转身就要向外走去。昨天晚上她还觉得,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上,要和秦明浩离婚,实在是有些过分。
现在想想,这个男人还是一如既往的谎话连篇,而且都骗到了自己女儿的身上。
“妈妈,吃饭再走吧!”秦诺诺抱住了林薇薇的大腿。
“妈妈带你路上吃!”林薇薇轻声说着,然后抱起了秦诺诺,向着门外走去。
“等等我!”
林幼幼也背上了书包,急忙跟了出去,临走的时候还瞪了一眼秦明浩,“秦明浩,我姐肯定和你离婚!”
秦明浩看着这一幕,整个人站在原地,仿佛石化了一般,心底有些刺痛。他很想大声的告诉林薇薇,自己根本没说谎,但一想到今天这个日子,秦明浩便放弃了这个想法。
因为今天夜里,林薇薇就会带着诺诺回娘家,然后赶上午夜那场暴雨!
从此之后,天人永隔!
秦明浩既然已经重生回来了,就不想再犯这样的错误。哪怕林薇薇现在的表现,让他有些心情不好,他也宁愿去忍。
林薇薇和林幼幼走了,秦明浩只能够回身关上了房门,耳朵里能够听到左邻右舍,传来低声的议论。无非就是林薇薇和秦明浩在一起,白瞎了这个女人,秦明浩早晚会后悔之类的。
尤其是李三婶儿,开门冷笑的看了眼秦明浩,竟然有几分幸灾乐祸的架势。
昨天早上,秦明浩让李三婶儿差点被人指指点点的,李三婶儿怎么可能忘记这个仇?
如果按照正常发展,这些邻居说的其实也没错。可惜,秦明浩重生回来了,就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回到屋子,洗了一把脸,然后吃了点东西,秦明浩倒在床上,浑浑噩噩的睡了过去。
下午的时候,秦明浩才起了床,走出筒子楼的时候,看到了天边阴沉沉的乌云。
这就是暴雨的前奏!
前世的时候,林薇薇和秦诺诺,就是死在这场暴雨中的!
这一次,秦明浩就会特意防范。
明天是女儿的生日,秦明浩当然要去买些生日礼物。孩子几年都没有新衣服了,秦明浩当然记得,所以一路走到了商场外,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秦明浩仔细的挑选了一件花裙子。
这个年代的商场,客人还是很少的,毕竟收入有限,大家都只能够在市场买。
买了衣服,秦明浩犹豫了一下,看向了女性专柜。
秦诺诺三年没买衣服了,那林薇薇呢?
秦明浩不忍再想,直接走了过去。
大雨在临近黄昏的时候,彻底的落了下来。
棉纺厂的职工们下班,恰好赶上了这场大雨,林薇薇将身上的工装脱下来,披在了自己和秦诺诺的身前,加快了脚步的向着家里赶去。
这个时候,身边恰好有人在讥笑,林薇薇放慢了脚步,心头顿时一惊。
“晚上都找好了,让秦明浩那小子带着人进去偷,一旦要是被发现的话,就把责任都推到秦明浩的身上!”
小说《重生:我在90年代当巨富》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