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本网络作者幸福的爬爬虫的新书《身在大唐:以一盘炒菜征服程咬金》,主角是尹煊李丽质。主要讲述了:程咬金有些不明就里地点了点头:“当然是他,还能是谁?”李世民瞪圆了眼:“是不是太年轻了些。”程咬金一拍脑袋,这才反应过来:“是啊,二郎您不说我都没注意到,店家的确是年轻的很。”李世民看着程咬金,一时间…
《身在大唐:以一盘炒菜征服程咬金》精彩章节试读
第15章
程咬金有些不明就里地点了点头:“当然是他,还能是谁?”
李世民瞪圆了眼:“是不是太年轻了些。”
程咬金一拍脑袋,这才反应过来:“是啊,二郎您不说我都没注意到,店家的确是年轻的很。”
李世民看着程咬金,一时间心情复杂的很,果然对程咬金是不能抱有什么太大的希望,这个瓜怂憨的很。
两道菜的炒制都不需要太多的时间,不多一会,尹煊就端着两道菜从厨房里走了出来,轻轻放在他们的桌子上。
不用尹煊开口。
程咬金就欢快地介绍起来:“二郎,这道菜是金镶玉,酸甜咸鲜的口味。”
“这道菜是金丝肉,口感、口味,都是绝佳的一道菜。”
他一边介绍着,一边率先动了筷子。
每道菜都吃了一口。
见程咬金的脸色没什么变化,依旧是欢脱得很。
李世民这才很是含蓄地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土豆肉丝。
轰隆一声——
味蕾在口腔中爆炸,蒜香混上土豆的香味,和娇嫩的肉丝一起,在他的嘴里掀起一股汹涌的风暴。
但是这种口味并不觉得突兀,意料之外融合的很好。
李世民只动了这么一筷子,他就沉默了下去。
虽然说李世民并不是一个贪图口腹之欲的人,但他毕竟出身豪门,现在又做了皇帝,美食吃的很多,至少是要比昨天那个何姓男人吃得要多。
他对美食,并不只是单纯的局限在“好吃”或者“不好吃”的评价之中,他的舌头能尝到更多的东西。
金丝肉这道菜,看起来是很清淡的一道菜,可在口腔里爆发的味道是复杂的,是厚重的,远没有外表看起来的那么清淡。
有大蒜、有酱油……
可是这些无论放在什么菜里,都很特立独行的味道,在这小小的一个盘子里,无比的融洽,达到了大和谐的地步。
相比起来,他最引以为傲,用来招待臣子、外宾的烤全羊,就只是单纯的食用花椒的味道配上羊肉的口感……
暴遣天物。
在他的脑子里,对自己此前的做法,进行了很是恰当的总结。
李世民又夹了一筷子番茄炒蛋。
这是不同土豆肉丝的一道菜,汁水丰富,入口之后,一泓清泉喷涌而出,将口腔里生起的风暴压住。
化作源源不断的流水,溅起水花滴滴哒哒的声浪,就像是有人在李世民的耳边呼喊着“我还要”一样,促使着他的手臂,又夹了一筷子土豆肉丝。
李世民和程咬金这种五大三粗的汉子,对土豆肉丝极其偏爱。
李丽质就对番茄炒蛋爱不释口。
尝了一口土豆肉丝之后,她还是选择拥抱番茄炒蛋,明明是酸甜清淡的一道菜,李丽质却吃得小脸红扑扑的。
菜吃到一半。
有人送来了酒钱,程咬金大大方方把两吊钱摆在桌子上,打了一个嗝:“店家,把你那什么琼浆玉液端上来吧。”
尹煊笑眯眯地收起钱。
接着去厨房,把这一瓶酒买下来。自家有经营卖酒的资质,酒具自然也是齐全的,分出两杯一两的酒,就这么给他们端了上去。
看到这土陶的酒壶,李世民微微皱起眉头:“店家,你这酒具……有些落了雅兴啊。”
尹煊摇了摇头,轻声说道:“这可是我家最好的酒具了。”
程咬金却没说话,鼻子抽动,他已经闻到了浓郁的酒味——单这个酒味,就已经胜过他此前喝过的所有的酒。
他的脸色渐渐兴奋起来,拿起酒壶,正准备送入口中。
尹煊轻轻咳嗽一声:“对了,给你们提个醒,这酒入口虽柔,但内里却烈得很,喝的时候别太急躁。”
烈酒?
程咬金没当一回事,他是什么人物?是混世魔王,再烈的人他都制服过,就更不要区区酒水。
李世民没急着喝,而是饶有兴趣地看着程咬金的动作。
程咬金一口半两下去,酒水入喉,让他不由得瞪圆了眼。
入口绵,就如同一道丝绸顺着喉咙滑落入肚子里,淡淡的津甜味道,在他的口腔里滋生了出来。
程咬金咂了咂嘴,品味着酒水的滋味,心里还有些不以为然,这种清香的酒水,哪里烈了?
可他这个想法都还没完全生成,一股火辣辣地感觉,就在他的喉咙、食道、胃里生成,一把柔韧的火焚烧了他的整个身子。
酒气由心而生,胀住他的肚子。
就这么坐直着闷了好久,程咬金才缓过神来,他脑子已经微微有些发晕,但还是竖起了大拇指:“好酒!”
“他奶奶的,是真的烈,老子都差点没驯服住它。”
程咬金的酒量李世民是清楚的。
那是一口肉、一口酒,能把酒当水喝的酒闷子。他那一口酒,怕只喝了半两,就让他成这样了?
李世民没学程咬金,小心翼翼地往酒盏里倒了小半杯,端起来抿了一口。
香、甜、辣。
这三种滋味,一瞬间同时在他的口腔里爆发出来,这一口小小的酒水,入肚之后却迸发了极大的能量。
肚子烧了起来,身体里四通八达地蹿着一股暖意。
“好酒!”李世民也不由得嚷了一嗓子,眼里泛着亮光,这种野马一样难以驯服的酒才是真正的好酒。
以前喝得那都是什么东西。
和这一口酒相比起来,以前喝的那都是和水一样寡淡的玩意。
一口酒,一口菜。
酒水刺激着味蕾,菜肴柔化着酒水,两者相辅相成,酒水更加甘甜起来,菜肴也更美味起来。
“店家,再来一份金丝肉。”李世民反客为主,看着桌子上所剩不多的土豆肉丝,嚷嚷了起来。
程咬金把荷包重重拍在桌子上。
李丽质有些嫌弃地皱了皱鼻子,站了起来,坐到隔壁桌上,轻声说道:“店家,再来一份金镶玉。”
她是不喜欢喝酒的,尤其是这股烈酒,她仅仅只是闻了几下,就让脑子有一股混混沌沌的感觉。
索性自己单独坐一张桌子,自己吃自己的。
隔壁桌的尹露露拿着认字的本子,小跑到李丽质身边:“姐姐,你长得好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