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重生暴雨夜:带着妻儿成为千亿神豪的作者是春光明媚,主角是二丫程易李志刚。主要讲述了:实际上。林清然也就是随口一问。刚才晴晴朗朗递炸鱼的时候,程易都没有接,而林清然这会儿微微有些心乱,因此也就下意识的递了过去。然而……下一刻,却见程易沉默了一下,居然身子微微往前一探,就着林清然的手,咬…
《重生暴雨夜:带着妻儿成为千亿神豪》精彩章节试读
第15章
实际上。
林清然也就是随口一问。
刚才晴晴朗朗递炸鱼的时候,程易都没有接,而林清然这会儿微微有些心乱,因此也就下意识的递了过去。
然而……
下一刻,却见程易沉默了一下,居然身子微微往前一探,就着林清然的手,咬住了这条鱼。
“嘎吱。”
鱼身上的面衣炸的很脆,一口下去,脆香伴随着鱼肉的鲜甜,一并在嘴里化开。
程易眸光微微一亮,抬头看着林清然,抿唇露出一个笑脸。
“谢谢媳妇儿。”
他笑着道。
林清然愣住了。
她举着被咬了一半的鱼,看着程易笑盈盈的眼,还没反应过来,程易就再次探头咬了上来。
振动随着仅剩下的鱼身,传递到自己的手上。
他的眼睛很黑,眉毛粗而密,顺畅流利,像是一把微微出鞘的剑,锋利而内敛。
鼻梁微挺,嘴唇薄而有形,上扬的嘴角总是带着一丝笑意,却不达眼底。
和印象中那个少年有了天差地别。
就连看着自己的时候,也叫她总觉得自己仿佛被看穿了似的。
“咯吱。”
最后一点鱼被程易用嘴唇叼了过去。
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他的嘴唇带着温热,触碰到了林清然的指腹。
接触的一刹那,她手指一麻,下意识松开往后缩了缩。
“你……”
她张口,嗫嚅着涨红了脸,双手垂在身侧,下意识攥紧,一个劲儿的往后躲了躲。
“嗯?”
程易吃完,心满意足的眯了一下眼,侧头一看,却瞧见林清然从脸蛋红到了耳后根。
“怎么了?”
仿佛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程易好整以暇的开口问道。
林清然自己纠结缓了半晌,才又闷着声坐下了。
“没事。”
她小声道,用手不自在的揉了揉泛红的耳朵,低头避开程易的视线。
她也就没看见,程易那弧度越来越上扬的嘴角。
炸完鱼,程易又找了个干净的瓦罐将炸鱼剩下的菜籽油给装了起来。
锅里留了一点底油,程易将摘来的香菇切片放进去爆炒。
昨天剩下半块猪肝,用来打汤,最后拿出几条炸鱼,下入豆豉,干辣椒,葱姜蒜猪油爆炒。
鲜香扑鼻,小院飘香。
晴晴朗朗简直看呆了。
瞧见程易端着几个盘子过来,里面都是他们没吃过的好吃的,晴晴当下竖起大拇指,对着程易道:“爸爸,你真棒!你比二丫的爸爸还要棒!”
二丫?
程易一乐,想起来是对门的小丫头,比晴晴朗朗大两岁,二丫爹是在县城里的国营饭店上班,打下手做帮工的。
因为管着食材,因此能捞着不少油水,隔三差五回来,每次都能装满满一篮子的各种好吃玩意儿。
二丫也吃得脸蛋红红,身体圆滚滚,个子高,块头大,同龄的男孩儿都打不过她。
晴晴朗朗平日里没什么人玩儿,倒是和二丫经常凑在一起。
只是到底是小姑娘,又被骄纵惯了,因此没少说些扎心窝子的话。
小孩子虽然小,但是很多话都听得明白,每每被二丫笑话没娘管没爹疼的时候,两人都和小驴似的,咬着牙,倔着骨,愣是冲上去就和人打架。
也就大前天,才干了一仗,三人都没讨着好,二丫气得扭头就不来了。
“下次再看见她,就把这炸鱼给她吃一下!”
朗朗扒拉着小桌子,撅着嘴,一脸愤愤,“叫她还笑话咱!”
程易心里头有些不是滋味儿。
他给晴晴朗朗盛了饭,又认真的对着他们道:“以后爸爸给你们做更好吃的,也做更漂亮的衣裳穿,好不好?”
两个小家伙扒拉着白米饭,吃得又香又甜,当下齐齐点头,咧嘴笑得露出一口小白牙。
程易心里头松口气,吃了两口饭,将自己口袋里的钱掏了出来。
“这里是六十元。”
程易道,“剩下的十元我怕去县城里要用着,所以就自己留着了。”
他老老实实的将钱的用处交代清楚。
“晚上会有人过来送螺蛳,你用盆装了,一毛钱一斤给他们算账,剪屁股的活儿也交给他们,不过刚送来的养到明天再剪,就打发他们明天过来就行。”
程易也不含糊,说了一下收螺蛳的事儿。
林清然动作一顿,疑惑的看向程易,“收螺蛳……用来卖吗?”
原本看见程易拎了一大篮子回来,林清然还以为他是要自己吃,可是再一听程易的意思,这是要拿去卖?
这东西,在现场农贸市场里每天都有人卖,但是买的人少之又少。
程易这是转了性,要做生意了?
林清然心里头直打鼓。
却见程易笑了笑,伸手在她的手背上轻轻拍了拍,安抚道:“你放心,我心里有数,反正还剩最后一天了,能不能成,你等着看就知道了。”
林清然鬼使神差的点了头。
当下也只能选择相信。
吃完饭,程易打了一声招呼,又和三人告了别,之后赶着最后一辆班车去了县城。
这一次他说到做到,去供销社花了两元钱,买了一包红塔山,递给了门卫大哥。
后者高兴又有些局促,瞧见这包烟,搓了搓手,赶紧迎过来,激动道:“哎呀!怎么这么客气!昨天你不是给我递了烟么? 怎么今天还给我买一包?”
“说到做到,昨天要不是您放我进去,我也找不着这么好的工作不是?”
程易笑着道,将烟往前一推,“您就拿着吧。”
门卫大哥当下也不再推脱,赶紧接了过来,却忍不住多看了程易两眼。
这年轻人,讲礼貌又上道,以后肯定有大出息!
而随着日暮降临。
金凤凰歌舞厅门前,人流如潮。
有了昨天的预热,今天天一擦黑,这元安县里的小年轻们就哗啦啦的一窝蜂似的涌了过来。
“嘿!听说了没!这金凤凰歌舞厅里昨天来了个会唱粤语歌的同志!唱歌很好听!我表姐可是从羊城回来的!她都说正宗!很时髦的!”
“是啊!昨天我就来了!是真的好听!那年轻人穿着一件皮夹克,牛仔裤,甩发!时髦得很!咱们元安县不知道啥时候来了这样一个年轻人?我咋之前没听过?”
“别管那么多,今天听一听!这几天港城那边又有新歌了!他要是真唱得好,我就花十块钱点一首!”
……
人群热热闹闹的朝着歌舞厅里走。
而人群里,李志刚也和他新交往的对象齐红秀来听歌跳舞。
齐红秀也是县城话剧团新来的,她爸妈都是省城文工团的,找了关系,说是将自己闺女放在元安县锻炼锻炼。
齐红秀一来,李志刚就听说了她家里头在省城有背景,要是能攀上,以后去省城肯定有靠山。
李志刚长得一表人才,那是这年代传统意义上的俊美。
浓眉大眼,身高挺拔,自带一股子阳刚之气。
齐红秀也就是二十刚出头的小女生,模样不算顶漂亮,但是够洋气,烫大卷,擦粉化妆,坡跟鞋Polo衫,她都赶了时髦。
再遇着李志刚,崇尚自由恋爱的风气一吹,他一献殷勤,齐红秀立刻就昏了头。
没两天,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李志刚知道她喜欢歌舞厅这种时髦讲究的地方,来应聘歌手也是为了给她一个惊喜。
要是哄得这姑娘非自己不嫁,他目的就达成了。
从此之后,一路飞黄腾达到省城,那绝不是问题。
只可惜自己没被招上,倒是让程易那二混子捡了便宜。
李志刚心里头总是有些不爽的,连带着齐红秀和自己说话他都没听得太清楚。
“哎?李志刚?我和你说话呢,你怎么在开小差?”
齐红秀撅了撅嘴,小声道:“你是不是不愿意陪我来呀?”
李志刚回过神,吓了一跳,赶紧道:“秀秀,我刚才是在想给你买什么好吃的呢,怎么会不愿意?”
他露出笑脸,道:“能和你在一起我不知道修了多少世的福气,你可千万不能冤枉我,我是真的爱你。”
情话一套一套的,哄得小姑娘团团转,心里头那叫一个美。
“哼,就知道你不敢。”
齐红秀带着李志刚,找了个卡座坐下,两人又点了瓜子花生,要了两瓶啤酒。
姑娘将酒瓶递过来,一脸好奇的朝着舞池里看了看,打量了一番,啧啧道:“元安县还是很好的,歌舞厅里的打扮装潢也不比省城里的差,就是县城太小了,跑来跑去就是那么几个地方。”
她说着,努了努嘴,“我妈说明年托人把我调回省城,到了那时候要是咱们还在一起,我就带你去省城里的歌舞厅瞧瞧,那才叫热闹呢!”
李志刚听得心里头一抖。
“红秀,我是顶喜欢你的,心里头都是你!你要是愿意,咱们可以马上向组织汇报!我绝对不会有二心!”
李志刚急于表忠心。
那模样给齐红秀逗得一乐。
她正准备说话,忽然就听见话筒里传来了声音。
扭头一看,舞池中间,圆台上,一个年轻男人拿着话筒,斜斜的身子站着,慵懒又随意。
“今天还是唱粤语歌。”
话筒里传来的声音沙哑磁性,调性慵懒而抓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