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人群三三两两坐在卡座里,喝茶,喝啤酒,嗑瓜子儿,见着新人出来,十分配合的鼓了掌。
程易的头上,是个旋转的彩灯。
老式的旋转舞台灯,球形的,十二个面,用各种五颜六色的透光玻璃做灯罩子,一转起来,整个舞厅都是五颜六色的光。
而舞厅顶上,则是拉了各种各样的彩带,那种亮片式儿的,叠在一起,一拉开,就成了一个蓬松形状的彩带。
紫红色最常见。
灯光一晃过,彩带反射着光,衬着整个舞厅里简直是耀眼夺目。
程易往后退了一步,微微眯着眼。
倒不是别的,只是这灯晃着眼睛实在是刺眼。
“今天是我第一次来咱们金凤凰,唱的不好,各位大哥大姐请多包涵。”
程易笑了笑,眼神慢慢梭巡了一圈,道:“那今儿个第一场,就唱一首咱们甜歌天后,邓丽君的《漫步人生路》,送给大家。”
说完后,程易扭头对着放唱片的工作人员点头示意了一下。
片刻后,熟悉的伴奏响起,程易微微闭了眼。
“在你身边,路虽远未疲倦,”
“伴你漫行,一段接一段,”
“越过高峰……”
……
这是邓丽君在八三年发行的歌曲。
她人美声甜,圆润漂亮的脸蛋,甜美婉转的嗓音,将这首歌唱成经典。
程易的嗓音偏沙哑。
气息沉一点的时候,会有一种莫名的力量和沉淀感。
重生回来,这幅嗓子比上辈子四十多岁的时候音色要亮上不少,唱歌也夺人耳朵。
所有人都愣住了。
这气息,唱法,以至于程易微微闭起来的眼睛,甚至于一个细小的肢体语言动作,都让他们彻底沉入了这首歌里。
从收音机里听到的,和在耳边响起的,那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一首歌唱完,下方掌声雷动。
杨受先一颗心也终于落回了胸腔里。
他哈哈大笑,点了根华子,长舒一口气。
妈的。
瞧着今后谁还能从他金凤凰抢走生意!
三个半小时,并不是连续不断的唱。
不然的话嗓子都要废了。
程易基本上唱三首,然后歇息十五分钟,喝点热水,含一含润嗓子喉片,之后就是唱客人点的歌。
等成为台柱子后,一首歌是可以抽一块钱分成的。
一晚上十几首歌下来,也是一笔十分可观的数目了。
唱歌一直到十点钟,就算是到了下班的时间。
杨受先笑得红光满面,点着烟,朝着程易迎了过来。
“来来来!程易,干得不错!”
他递了一支烟过来,程易赶紧伸手接了。
“呐,这是七十块!”
杨受先也不含糊,递了七张大团结过来,“十块钱算是你的奖金,今儿个唱得不错!客人反应很好!明天记得准时过来!”
程易道了谢,接过钱,又和工作人员打了招呼,这才走出了舞厅。
见着门卫,他将两只华子递给了他。
“哥,供销社关门了,暂时买不着烟,这两只先抽着,明天再还上。”
门卫受宠若惊。
乖乖!
这可是老板才抽得起的华子!
他赶紧接了过来,对待程易的态度也顿时天差地别了起来。
“哎呀,你,你这太客气了!”
门卫大哥咧嘴笑着,接过烟,又道:“你不是在县城住的吧?回去小心些,路上不太平,要是真遇着事儿,就说是杨老板罩着!”
程易点点头,和他告了别,抬腿朝着家里头走去。
月光明明,澄澈透亮。
衬着他的影子在路上被拉得老长。
回程家村的三十多里路,道路两边都是及腰高的灌木,风一吹,刷刷作响,胆子小的压根不敢走。
而且八九十年代来,元安县就一直不太平。
黑恶势力抱团,抢劫那些路过的商人,不知道死了多少冤魂被扔在长江里。
而在这里,普通人想要挣大钱,没有点本事手段,压根不可能。
别的不说,就单单金凤凰歌舞厅的老板杨受先,黑白两道就都有拿得出手的关系。
不然的话,一天弄点儿小事儿,这个来检查那个来看看,这歌舞厅压根就开不下去。
程易将钱仔仔细细的藏在鞋底,又揣了一把刀子在腰间,借着盈盈冷冷的月光,一路小跑回去。
三十里路,他因为跑得又快又急,居然六十多分钟就跑回了家。
初春料峭,冷风一吹,后背猛地一冷,他才察觉到自己出了一身的汗。
院子门虚掩着,他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转身将门栓落了锁,程易这才松口气。
他走到厨房,装了一碗水喝,缓了一会儿又觉得浑身上下冒汗,黏腻腻的不舒服。
干脆脱了衣服,走到院子里,拎井水冲个凉。
初春寒冷,可程易却浑然不觉。
一整天忙碌下来,浑身疲惫困累,可他胸腔里这颗心,却越发滚烫真实起来。
他回到了九零年的程家村。
回到了他人生转折点的这一日。
而这一次,他选择了完全不一样的路。
冷水浇下,程易的思绪也越发清晰。
上辈子他拿到了终身成就奖,大大小小的影帝也都拿了个遍,曾经的懵懂和天真,在肮脏污浊的娱乐圈里走一遭,也早就清洗干净了。
梦想?
光线靓丽?
不过都是表面罢了。
那个物欲横流的地方,只有资本才是睥睨一切的王者。
即便他上辈子成了高高在上的影帝,可在面对资本的时候,仍旧不过是一条任人玩弄的宠物罢了。
重生一世,他站在九零年,这商业沉浮的风口浪尖。
再过两年,邓公南下,彻底拉开了经济浪潮的序幕。
多少时代精英抓住风口,商海搏击,成就一代枭雄。
明年娃哈哈成立,万科挂牌上市,后年,房地产开始崛起,多少大佬在这时候挣到了第一桶金。
程易知道贪多嚼不烂的道理。
可是,在这个遍地是空白和商机的年代,只要他能够抓住那么一两个商机,融资到第一笔可观的资金后,他就能投进自己熟悉的娱乐领域。
他不要再成为被资本控制的玩物。
他,程易,要成为资本!
…………
此刻,房间里。
林清然翻了个身,睁开了眼。
窗外月光盈盈,透着窗户洒落,她轻手轻脚的给晴晴朗朗拉了被子盖上。
两只小家伙横七竖八的睡着,朗朗的脚丫子踩着晴晴的小肚子,而后者正趴着睡得正酣,小脸蛋都被挤成一摊小肉饼。
可爱极了。
应该是今天睡觉前吃饱了,这一晚上,两人睡得格外的香。
林清然看了一眼窗外,忽然听见了细密的响声。
像是有人在走动,还有水声哗啦。
这是……
程易回来了?
实际上,她一晚上都辗转难眠,脑海里,没由来就会跳出来程易的脸。
他的温柔,他唱的歌,还有他抱着孩子时候露出幸福且满足的笑脸。
这一切,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还是他在做戏?
林清然脑袋里乱糟糟的,她拧了拧眉头,翻了个身,到底是睡不着,披着衣服朝着门外走去。
推开门,老旧的木门发出一声“吱呀~”的声音,在这个静谧的夜里,显得格外刺耳。
正拿着一瓢水往身上冲的程易,下意识地看了过来。
四目相对,两人齐齐一愣。
此时此刻,程易全身上下衣服都脱了,只剩一条裤衩。
年轻男人的身体,有着薄薄的一层肌肉线条,身体矫健,像是一只矫健的猎豹。
可偏偏他生了一双温柔眼。
朝着林清然看过来的时候,月光落在他的眼里,都多了几分温柔。
“清然?”
他笑着道,“你怎么起来了?是不是声音太大,吵醒你了?”
林清然顿住了。
眼前的程易,完完全全变了一个人似的。
即便当年两人刚刚在一起的时候,他也从来没有用这么温柔的语气对她说过话。
他固执又大男子主义。
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表现自己的占有欲。
别说做饭了,甚至连袜子掉下地他都不会弯腰捡起来。
可现在,他居然在初春这么寒冷的日子,不喊自己给他起来烧水擦澡,而是自己在院子里冲凉?
林清然抿了抿唇,伸手将衣服拢了拢,快步朝着厨房走去。
“我帮你烧热水,天冷,冲凉会感冒。”
她说这话的时候避开了程易的视线。
后者缓了一下才算是回过了神。
林清然这是……
主动关心自己了?
程易心里一喜,胡乱用毛巾在自己的身上擦了擦,也跟着小跑到厨房。
“不用烧热水了!”
他赶紧伸手,拦住了林清然,“我已经洗好了,一路跑回来热得很,冲个凉好睡觉。”
程易边说着,边指了指自己,“你看看,结实得很,一点都不冷!”
他说的是实话。
冷也就是头两桶水,冲下去熬过去就好了。
林清然见他咧嘴笑得开心,正准备喊他赶紧穿衣服,一低头,却又看见他掌心上密密麻麻的红痕。
那是早上摘笋的时候被草割伤的。
“洗好了就赶紧换衣服。”
林清然小声道,顿了顿,又别扭似的开了口,“等下到我房间来一下, 轻一点,别把孩子吵醒了。”
程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