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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沈墨掏出捕快的腰牌,表明身份,驱散围观的群众。

然后像拎小鸡崽似的,抓住罪犯的脚踝,提起来一阵抖搂。

二十几个玉竹镶玛瑙的精美火折子从罪犯怀里掉落出来。

火折子就是这个时代的打火机。

谁会没事在身上揣这么多?

这些东西一掉在地上,先前那个清点货物的人立刻惊叫道:

“啊呀,这是我们万通商会刚从外地采购来的,这贼人好快的贼手。”

他举着一本册子,火急火燎地说道:“小民有账本可以证明,那些东西是我的。”

他为什么这么急呢。

因为他怕沈墨把失物拿回衙门,到时候各级官吏层层剥削克扣下来,还给他的时候能剩下一半就谢天谢地了。

沈墨摆了摆手,还证明什么啊,他都看到贼在这人身边转悠好几圈了。

便当场将失物还给了苦主。

周围的群众好一阵喝彩。

苦主当场就愣住了。

什么?

这么轻易就还给我了?

不问我要好处,要辛苦钱?

季捕快就手扯下一段渔网,捆住罪犯手脚,吩咐快手将罪犯扭送回衙门。

还不忘埋怨沈墨,见到贼人为什么不叫他。

多危险!

差点就被罪犯开了膛了。

沈墨却没怎么害怕,这比持枪歹徒差远了。

失而复得的苦主拿出两个精美名贵的火折子,送给了沈墨和季捕快一人一只。

“在下穆青,是万通商会的管事。小小心思不成敬意,请二位官爷收下。”

沈墨当然不肯收,没有烟,要火有个蛋用。

穆青越发的震惊。

捕快不贪墨徇私就够稀奇了,居然连礼物都不收?

难道是嫌少?

穆青坚持道:“方才的凶险在下都看在眼里,当真是险过鬼剃头。多亏了二位官爷出手才寻回货物,所以这是答谢二位官爷的,万请收下。”

几番推辞,沈墨这才收下。

蛮牛似的季捕快捏着火折子,心里若有所思。

这是他第一次收到老百姓送的东西,而且是心甘情愿送给他的。

再看看周围群众们热切的目光,竟也不似以往那般惧怕中隐藏着厌恶。

尤其是当沈墨从怀里拿出银子,照价赔偿了大鱼和被弄坏的渔网之后。

群众们更是欢呼出声,看向他俩的眼光更加亲切了。

一个流着鼻涕的小孩拉着他娘,“娘,我长大了也要当捕快!”

小孩的娘笑着摸了摸娃娃的脑袋,还点了点头。

这一幕差点让季捕快瞪碎牛眼!

放在以前,如果有小孩子说这种话,家里的长辈一定是怒目相向,外加回去后施以一顿暴揍。

捕快在古代属于贱业,除了缉案追凶,还负责为官府向百姓们催租收粮、抓壮丁什么的。

再加上捕快们迫于生计弄出的那些灰色手段,所以捕快在百姓心里非常不受待见。

今天他们看到捕快当场退还失物给苦主,简直比看到日头打西边出来还稀罕。

……

罪犯被扭送到衙门的时候,脸上的鱼鳞印记仍旧清晰可辨。

把卢县令吓了一大跳,还以为捕快们抓回来个妖怪呢。

“呔!何方妖孽?”

快手急忙解释说:“不是妖孽,是沈墨抓到的贼犯。”

然后他将事件从头到尾的一说。

卢月惊疑道:“又是沈墨,这小子属猫的吗?”

撒出去那么多捕快,沈墨是第一个抓到贼犯的。

只可惜身子骨太弱了,要不是季捕快从旁协助,险些伤了性命。

卢月当即派人通知徐旺,再调遣一个得力的捕快守在沈墨身边,可别叫这么能抓贼的手下出了事故。

由于长江水畔鱼龙混杂,这些不法贼犯甚至形成了帮派。

往往逮住一个,就能顺藤摸瓜查出来一大堆。

卢县令此时斗志正盛,立即对贼犯进行了审问。

那贼犯被沈墨一脚踢的几欲昏厥,哪里还能受得了板子。

没等衙役们扒他裤子,他就先招了。

他诨名孟小乙,是从辽东一带过来的。

起初是来此地做买卖,但是他有赌瘾,本钱全输没了。

还在赌场里认识了一些在江上混饭吃的偷儿。

在那些狐朋狗友的怂恿下,加入了一个叫“浪里淘金”的小帮会。

里面全都是靠偷东西混饭吃的盗贼。

他们分工明确,有人负责踩盘子(事先侦察要偷的目标),有人负责望风(警戒),有人负责动手,有人负责销赃。

由于孟小乙有些功夫底子,帮会里就安排他来动手。

浪里淘金规模不大,规矩还不少。

加入帮会必须要有投名状,就是要独自完成一次盗窃,带回所窃赃物才算有资格正式加入。

今天的这次行窃,就是孟小乙的投名状。

结果刚得手就被沈墨给逮住了。

卢月顿时大喜!

既然孟小乙是单独行动,那么浪里淘金帮会十有八九还不知道孟小乙被抓的消息。

他连忙让孟小乙把帮会成员信息和聚会地点尽数招来。

然后绘影图形、登记造册,派人给捕快们送过去。

另外安排师爷打开功劳簿,在沈墨的名下添上一笔。

……

沈墨拿到绘影图形,看着上面山海经插画似的人脸画像,感觉哭笑不得。

不能说毫无用处,只能说聊胜于无。

这些画像是根据孟小乙的口供绘制的,往往会特别突出人物的外貌特点。

比如有人满面络腮胡,那他的画像就会像个炸毛的黑猩猩似的。

有人招风耳,画像上的耳朵就恨不得画的比猪耳朵还大。

还有三角眼、大鼻子、粗眉毛什么的,画风比海贼王还猎奇。

根据孟小乙所述,浪里淘金是个只有七人的小帮会。

他们没有固定地点,一直流窜于长江沿岸,盗窃过往客商。

此番在泰兴县只会停留三天,目的是为了销赃。

由于孟小乙还没有正式加入帮会,所以帮会的销赃地点他并不知道。

只知道这伙人酷爱赌博,常常流连于赌坊之中。

此时沈墨身边的保镖已经变成了两位。

新调来的那个捕快也姓季,是蛮牛形季捕快的堂兄弟。

身材修长,以身法速度快见长。

强壮的叫季博初,身材修长的叫季博常。

沈墨十分怀疑,兄弟俩的大名是不是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定下来了。

古时候穷人家小孩成活率低,三五岁之前都叫贱名。

比如二狗子、三娃子、小铁蛋儿什么的。

图个贱名好养活。

只有上到六七岁,才会正式取大名。

暗地里吐槽了一番同事的名字,沈墨便带着他们挨个赌坊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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