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还有埋伏?你确定只有一个人吗?”
低沉的声音在盘问。
“只有一个,但那人很厉害,所有人都服她!”
“他用什么兵器,有弓弩吗,有火铳吗?”
“没有,但她的弹弓很准,很厉害,她刚才一个人就连续打死了九条野狗,打的全都是眼睛!”
“……还有,你们要找的那两个人,也是她一个人打倒的!”
男人的语气,从最初的漫不经心,渐渐变得严肃起来:
“过来,到门口去,把她藏的地方指出来……要是敢骗我们,你知道后果!”
“不不,她会打死我的!”
“快点儿,不然现在就弄死你!”
……
对话清晰的传入耳中。
看着庙门边出现的瘦小身影,和蹲在他背后的黑衣男人。
季姜又习惯性的舔了舔唇角。
此时的她,早已不在原来的位置。
一个有经验的狙击手,从来不会只准备一个狙击阵地。
此时。
她趴在一棵老槐树下,借助地势,俯视着三百米外的山神庙。
穿上了雪地吉利服的少女,看上去就像一片微微凸起的雪堆。
别说三百米外,即便有人从她身边经过,也未必会发现这里居然藏着个人。
——狙击枪已经架好!
和大多数国内狙击手常用的88式、AMR-2不同。
季姜使用的,是队里特批的巴雷特M107A1反器材半自动狙击步枪。
在安装了红外热成像瞄准镜、10发实弹匣和大型消音器后,重量已超过20kg,全长超过2米。
12.7×99mm的口径,则让它射出的子弹,可以轻易对2千米外的坦克、装甲车造成有效杀伤。
——如果目标是人,那便是真正的死无全尸!
季姜微微偏头,左眼阖起,右眼轻贴在瞄准镜上。
手指缓缓自枪身抚过。
冰冷,厚重,却又凝结着无限杀机的触感,瞬间传遍全身!
回来了……
那种熟悉到骨子里的感觉,回来了!
仿佛穿越了两个世界的阻隔,在季姜的灵魂深处开始觉醒。
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开始自觉进行着微调。
呼吸变得越发平稳且富有节奏。
而她的眼神,已是无比锐利,透过瞄准镜中的视野,牢牢锁定着猎物。
她整个人,都似与枪融为了一体!
又等了片刻,对方总算准备好了。
小男孩首先被推了出来。
躲在他身后的黑衣人,则突然朝原本的狙击点扔出一物。
那是一团黑黝黝的球体,跳动着一点明亮的火星。
看在季姜眼中,却着实有点意外!
这是……手雷?
古代版手雷?!
季姜怎么也没想到,刚到这个世界的第一战。
面对的居然不是刀剑弓弩,居然是土制手雷!
虽然意外,但却没给她造成丝毫麻烦。
眼看着它在百米外炸开,而有效杀伤半径,甚至还不到5米……对此,季姜是有些哭笑不得的。
可对方却显然不这么想——轰天雷向来是他们眼中无往而不利的神兵!
爆炸的同时,黑衣人已将小男孩狠狠一推,自己则向爆炸的地方冲来。
与此同时,其余四人一齐涌出庙门。
他们对同伴有着强大的信心,所以同时向赵阿大他们离开的方向追去。
就在此时,季姜扣下了扳机!
轰!
巴雷特枪口的枪火,就像一头暗夜中的火龙,骤然绽放出艳丽的血色!
在出膛的一瞬,时间犹如静止,连漫天的风雪都被扼住了咽喉!
一枚巴掌长的狙击子弹,撕裂了世界,它旋转时带起的力量让空气都在扭曲!
季姜选择的不是冲过来的黑衣人,而是另四人中身法最快,奔的最远的那个。
砰的一声,那携带着巨大旋转力的子弹撞上了黑衣人的头颅。
轻易穿入颅骨和脑髓,继而从对面穿出,带出放射式的血花。
而在其他黑衣人眼中。
这枚从百丈外飞来的暗器,竟不止打爆了同伴的头颅,还将他的上半身一齐撕碎!
血液在空气中飞溅,刹那间染红了他们的黑衣。
即便他们是训练有素的军人,却也被这种闻所未闻的恐惧,紧紧撅住了心神。
这一枪,惊碎了这夜,也惊碎了黑衣人们的自信!
咔嗒!
压抑的寂静中,有一声难以察觉的轻响。
那是子弹再次上膛的声音。
然后——轰!
第二头火龙咆哮而出,再次撕碎了一个黑衣人的身体。
四剩其二!
剩下的二人如梦初醒,立刻掉头跑回了山神庙内。
也幸亏他们本就没跑出几步,否则一个都无法回头。
那个扔手雷的黑衣人也想往回跑,但季姜又怎会给他这个机会?
轰!
第三枪,百米外的雪地上,盛开出一束殷红的梅花。
……
几里外。
骑在马上的锦麟卫们猛然提缰,训练有素的战马立刻站定,未发一声。
紧随在“大人”身边的长脸侍卫,看着轰鸣声传来的方向,神色微变:
“是轰天雷,那几个黑衣人跟别人打起来了!”
身着深红锦衣的俊美男人,却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
“无妨,让他们打,打的越热闹,浮出水面的东西就越多。”
可他话音刚落,又是接连三声巨响传来。
长脸侍卫神色再变,紧迫中带着七分疑惑:
“这声音可不像是轰天雷了,难道神机营又研制出了什么新型火器?”
“还是另一方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手段?”
然而,却见那俊美男人依旧神色不变:
“无妨,若真有厉害的新型火器,我又岂会不知?……且让他们鹬蚌相争,我们正好渔翁得利。”
顿了顿,又道:“就算有什么新型火器,到时候一看便知。”
听主子这么说,长脸侍卫见惯不怪的闭上了嘴巴。
但与他一起跟随在男人另一侧的圆脸侍卫,却无奈的翻了个白眼。
以他的经验,这后面三声巨响,实已大大出乎了主子的意料。
很显然,自家王爷这是又在嘴硬了。
男人眼角的余光,刚好瞥见圆脸侍卫的白眼,眉梢扬起问道:
“阿盛,你有话说?”
“啊?”
被称为阿盛的圆脸侍卫面色一苦,下意识的向长脸侍卫看去。
他叫常盛,长脸侍卫正是他的兄长,名叫常兴。
却见兄长动作流畅的扭过头去,只给他递了个“自求多福”的眼色。
“啊……属下是突然想起一件事来。”
兄长无义,圆脸常盛只好硬着头皮回道:
“主子今日刚刚回京,恐怕还不知道吧,季二将军的嫡小姐三日前遭了歹人。”
男人神色蓦地一紧,长而浓密的睫毛急急颤动几下。
常盛却未察觉主子的异状,自顾自的说道:
“有消息说,那群歹人很可能就是黑山村的,听说他们有个习惯,绑人出城要先在前面的山神庙待三天,确保身后没有尾巴,才带人入村。”
“属下在想,若真是如此,那季二小姐是否也在前面……哎,哎?主子,主子??”
他话未说完,就见自家主子的神色竟已变得异常冷厉。
平素的冷静沉稳,更是消失的一干二净!
带着马刺的长靴狠狠一磕,那匹千里驹长嘶一声,已如疾风般掠了出去!
他的兄长,长脸侍卫常兴狠狠瞪了他一眼,一边纵马跟上,一边骂道:
“如此重要的消息,怎不早说?”
看兄弟一脸迷茫,又恨铁不成钢的补上一句:
“你难道忘了,主子最初习武,正是季二将军亲手教导……他可在将军府住了好长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