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别怕,为夫真是好人》是一本引人入胜的历史古代小说,作者“李破山”以其细腻的笔触和生动的描绘为读者们展现了一个充满想象力的世界。本书的主角徐牧姜采薇深受读者们的喜爱。目前这本小说已经已完结,最新章节第1447章 位登九五(大结局),热爱阅读的你千万不要错过!
一、作品简介
热门网络作者李破山的新书姑娘别怕,为夫真是好人推荐大家阅读,主角是徐牧姜采薇。主要讲述了:两日后,老马场周围,总算是围起了木桩,这样一来,即便是有山匪要抢庄子,也得好好考量一番。作为上一世的装修设计师,徐牧有的是办法,让整个酒坊庄子,变得更加有建筑性。“陈盛,这几日多取些高木。”左右,老马……
二、书友评论
读了百来章吧,不错,剧情跌宕,而且该细致描写的情感也是一个没落下,把握得十分好,差不多时就给你情感上一个共鸣点。推荐阅读,前面几十章读得可能会有点憋屈,觉得不好看。但是若沉下心慢慢读下去你会发现真的不错,作者文笔也是有保证的。对了,人物描写也十分生动。
至少读到现在(一百来章)来还不错,如果后面没啥大问题的话能算是一本好书。
最后,做总计——
就前一百来章来看,是一本不错的穿越经商小说,其内容丰富程度吊打一大堆魂穿经商文。(本人很少给出这么高的评价)
都是夫妻结果男主穿越过来了,看到女方不想接触,都有膈应,自己还不喜,只要想到什么想法就会说前世会一点,咋不说开局就是一个金手指
看一半看的太压抑准备先放放看点别的,但还是得过来给个五星,甚至五星我觉得都不够。可以说这甚至不像是一本应该出现在小说,这是一本可以认真看的书,是一本把“侠”给写活了的好书。(当然,感觉这书也可能不太适合睡前放松看,看着很上瘾但是看完一大段剧情后并不感到放松,整体尤其前期比较压抑)
书的整体文笔文风都带着一股侠气,所以哪怕书的剧情其实有些地方不够“完美”(至少作为看客的时候会觉得很多地方不太合理,比如我其实就觉得主角一开始作为穿越者对于封建王朝不应该有这么强的归属感),但是认真看的时候对各人物的塑造,对环境氛围的描写,行文里的侠气会让人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会感觉大丈夫当如是也。也不知道是作者有意如此,还是文风天成,总之让我有了当年第一次看古龙时的感觉,不做世间旁观客,一袭白衣走一遭。
看了百来章 后续跳章看 最后越过几百章直接选尾章看。至此给出2星最高分。开局眼泪戏码 本以为是本好书 可到酒坊中心 此书好分就掉了 再接着一路走马观灯 实在没看出啥味。因为主角是穿越人士 所以期待画面没咋看到 看到大多是古代为人处事 战争方式。如开局把主角设定为不是穿越人士 而是原生态人士 换一种主角开局身份 那后续行军打仗等故事就符合整部书的整体内容。
虎儿突然就第一了 徐牧从三千入北狄就比较平庸了 精锐冲阵的比较少 其他还好 有家国 兄弟 有智计 血勇 忠诚 可以一看
三、作品赏析
两日后,老马场周围,总算是围起了木桩,这样一来,即便是有山匪要抢庄子,也得好好考量一番。
作为上一世的装修设计师,徐牧有的是办法,让整个酒坊庄子,变得更加有建筑性。
“陈盛,这几日多取些高木。”
左右,老马场北面有的是林木,不过要费些气力锤树罢了。
“东家要做啥?”
“造箭楼。”徐牧淡淡一笑。
若是平和时期,自然没必要如此,但现在乃是乱世,不说其他的,单单北面老山上的那帮山匪,都足以构成威胁。
有了箭楼,不仅能登高瞭望,而且以俯视姿态射弓驱敌,往往会事半功倍。
“东家,咱们这是造庄子,还是造营寨呢?”陈盛狐疑道。
“自然是酒坊庄子,但有备无患,总是没错的。”
“那……听东家的。”
“陈盛,我等会还要去望州城一趟,庄子里的事情,便先交给你,记得了,若是有山匪来,便立即闭上庄门,放出粪烟。”
“东家,我晓得。”
徐牧点点头,只让司虎取了一把朴刀,余下的,都留给陈盛这些人。加上那七八个散户,整个庄子里,也有十几人了,除非是大规模的山匪,否则的话,老马场还是安全的。
“司虎,上车。”
司虎豪气地倒提朴刀,扯了扯几下裤带,才咧着嘴嵌了进去。
“你特么快点。”
司虎干笑两声,才翻身上了马车。
马车驶离了一段距离,徐牧才转过头,看着庄子前,那个渐渐模糊了的瘦弱人影,越来越小,直至消失在地平线上。
一路上,马车驶得飞快,晌午时分,四十里路一马平川,便到了望州城门。
“牧哥儿,进城干啥?”
“问些事情。”
说着,徐牧皱起眉头,城门不远,一个棍夫原本百无聊赖站着,在见着他后,便立即脸色一顿,匆匆往后跑去。
“司虎,沿着衙门的路走。”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马拐子这帮人,估摸着都把他当成眼中钉了。
……
如徐牧所想,那名在城门盯梢的棍夫,几乎跑断了腿,终于喘着粗气,跑回了老巷子。
“怎的?你真见到那牧崽子了?”马拐子咬牙切齿,蓦的从酒桌上起身。
“认了许久,真是牧哥儿。”
马拐子狞笑着回过头,看着酒桌上的两人,一个是正捧着酒杯的杀婆,另一个,则是满面怒容的富绅。
“卢坊主刚说要拿配方,这倒巧了,牧崽子这回入了城,那便留在这里罢。”
被称为卢坊主的富绅,亦是憎恨至极的神色,“规儿先前就讲了的,某家得了醉天仙的方子,每卖一坛,二位便得一两银子。”
“有人摸了不该碰的东西,便打断手吧。”杀婆子也站起来,满脸褶子的老脸上,露出凶戾的笑容。
“马儿,派几个人,捅了他的马,只要他今夜留在望州城,便是一个死字!”
马拐子狞笑不止,亲自点了几个壮实的棍夫,又下了二两银子的彩头。
“牧崽子,直娘贼,今日等着三刀六洞!”
此刻,还在富贵酒楼里的徐牧,还在和周福商量着定金的事情。
“五十两?”周福脸色微微不悦。
“徐坊主,这有些大了,你如今又不在城里住。”
“四通路老马场,我有官坊公证,再说了周掌柜,你也见着了,如今望州城周围,哪里还能收粮食?”
“徐坊主的意思?”
“去河州,一轮收得多些,至少一两月内,给富贵酒楼的供应不会断。”
周福沉默了下,又不时回头,望着酒客爆满的光景,最终掩住不悦,数了一袋银子,缓缓放在桌子上。
“这银子,当某家押了宝,若是你死了,便算祭钱——”
“若是我没死,周掌柜便要走大财。”
周福难得露出笑容,“若非是知道徐坊主的本事,某家也不敢相信,半月前,徐坊主还是老巷子里的一个棍夫。”
“好说。”
“来人,给徐坊主上桌酒菜。”
徐牧平静地坐着,一脸云淡风轻,他猜的出来,周福肯定是听见了什么风声。
左右这望州城,天色一暗,便是刍狗棍夫的天下。
“牧哥儿,老马被捅了!”
司虎慌慌张张地从外面跑入,两手都是血,那把朴刀,明显是入鞘太急,还有小半截卡在裤带上。
“司虎,先坐下吃酒。”
“牧哥儿,天暗了!”
“坐下吃酒。”
徐牧微微笑着,还不忘给司虎斟上一杯。
旁边几桌的食客,突然间躁动起来,顾不得多饮两杯,便匆匆结了账,仓皇跑出去。
周福皱着眉头,让几个小厮提着柴棍,战战兢兢地站在门口,算是卖了徐牧最后一个面子。
将酒杯放下,徐牧饶有兴致地抬起头,看着富贵酒楼前,黑压压的一片人影。
城南的,城北的,城东的……许多棍夫挤成一团,还有穿着褂子的酒铺伙计,背着长棍的老打手。
“周掌柜,这是为何。”徐牧明知故问般,又抬起头,饮了杯酒。
“你赚银子的手段,有些太快,让很多人眼红了。”周福叹着气,比起和二月春老酒铺合作,他更喜欢徐牧这种新起之秀。
“周掌柜,且上楼,若有打坏的物件,我徐牧一律照赔。”
周福皱了皱眉,沉思一番后,终究是不想蹚这道浑水。
“某家卖了个脸,徐坊主,你只有一炷香的时间。”
“多谢。”徐牧拱手,神色依旧波澜不惊。
这副模样,让踏着脚步的周福,没由来的心头一震,没染上一身铜臭之前,他尚还喜欢读书。
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鹿奔于边,而目不瞬。
若非是生活苟且,谁不想做个鲜衣怒马的少年,横刀立马,巍然面对万千敌。
不知觉,周福沉默地拱起双手,行了一个抱拳礼,尔后心事重重地踏楼而上。
“牧哥儿,你是吊卵的人,敢出来走两步?”
富贵酒楼外,马拐子嘶哑的声音,平地而起。
小说《姑娘别怕,为夫真是好人》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