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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丁天龙。

是一名大巴车司机。

从小到大都有人嘲笑他的名字土气,跟小说里的龙傲天是一个级别的。

但他自己不这么觉得。

尤其在看过几部电视剧以后,他更是心潮澎湃,觉得自己的名字另有深意。

丁天龙。

就是顶天龙!

他认为自己是天命之子,乃九五之尊化身,是古代某个皇帝的转世!

可能每个人年纪小,不太成熟的时候都有过这种幻想。

感觉自己是全世界最特殊的一个人,感觉自己会有不平凡的人生,感觉自己的前世是什么超级厉害的存在。

丁天龙被各种中二梦幻的幻想分心,学习成绩一直都是全班吊车尾,早早就离开学校出了社会工作。

到了社会上他才清醒过来,发现自己不过是芸芸众生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同事间的勾心斗角。

上司的批评大骂。

心仪女生不屑的白眼。

柴米油盐的生活琐事。

经济和家庭上的困扰。

无数沉重的压力,压的他喘不过气来,同时也击碎了他以往的幻想。

他开始被生活推着走。

他开始考虑平凡人该考虑的事情。

忙碌和压力磨平了他的棱角。

今年。

丁天龙四十岁了。

通过自己的努力,拿到了驾驶证,帮一家公司跑大巴车。

每个月能勉强月入过万。

也有了自己的妻子孩子。

妻子长得不算好看,但会过日子,还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

除了偶尔跟朋友偷偷去趟大保健,丁天龙的一切日常生活都跟其他普通人是一样的。

他早已经适应和接受了现实。

午夜梦回,在床上惊醒过来,他有时也会想起曾经年少时不切实际的幻想。

但也只是自嘲一笑,然后继续睡觉。

本来丁天龙的一生,就会是这样慢慢的过去了。

平淡。

却也有淡淡满足。

他学会了知足常乐。

直到世界末日降临的那一天,一切都发生了急转弯,生活轨迹出现了严重转变。

那一天。

正好是丁天龙四十岁的生日。

他跑完最后一单,把车开回客运站总部,正准备回家跟家人一起过生日。

然后就看到了人间惨剧!

无数人变成丧尸,撕咬着曾经的同胞!

鲜血染红了整个客运站!

客运站里的人全都死光了,只有丁天龙惊恐无比的开着还没熄火的大巴车,疯狂逃离了已经变成地狱的客运站。

一开始他肯定是惊恐万分的。

可在点了根烟渐渐冷静下来后,他突然感觉这是一种冥冥之中的天意。

想想看。

今天正好是他的生日。

而且,客运站里几百上千号人,居然只有他一个人逃了出来。

这是多么巧合的事情?

难道不是天命所归吗?

回家的一路上,丁天龙看到了一个崩溃的世界,到处都是人咬人,人吃人。

他更加确定了自己的想法。

他认为,自己的确是天命之子,九五之尊的化身。

只不过现代社会,是不允许有什么皇帝出现的。

于是。

上天制造了这场浩劫。

粉碎了所有规则和秩序。

就是为了给他铺路!

让他登临帝位!

丁天龙的心脏疯狂跳动了起来,年少时的野心和幻想被重新激活,并像燎原之火,一发不可收拾的燃烧着。

在他回到家的时候。

两只丧尸正在疯狂拍打他家的木门。

里面还有妻子和儿子的哭喊声。

他强行忍住了心头的疼痛感,冷血的选择了旁观。

最后亲眼看着丧尸破门而入,咬死了他的妻儿。

丁天龙其实是有能力拯救妻儿的,平时因为喜欢打棒球的缘故,定制了一根纯钢铁的棒球棍作为收藏。

只要拿出钢铁棒球棍,完全可以敲碎那两头丧尸的脑袋。

可是他没有这么做。

因为他觉得君王无情,是时候跟过去的平庸划清界限了。

必须跟平凡的妻儿做个告别,才能成就无上霸业!

他是天生的帝王,平凡的家人只会阻碍他的脚步!

“对不起了,老婆儿子,相信等我成为末日皇帝的时候,你们在天上一定会理解我的所作所为……”

此刻。

丁天龙在心中喃喃自语。

然后坚定的推开汽修店大门。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门外顿时响起一阵整齐的声音,接近三十个人跪在那里,就像古代的臣子参拜皇帝一般。

“哈哈哈哈哈哈!爱卿们平身!”

丁天龙猖狂的大笑了起来!

刚才因为想起惨死妻儿有些阴影的心情,也是瞬间化为意气风发!

世界末日刚开始的时候,他收集了许多食物在大巴车上,然后用这些食物威逼利诱,收服了许多幸存者。

接着以此为基石,又收集了更多食物。

抢来了更多人当他的‘子民’。

现如今,他手下已经有超过三十的人口了。

势力在不断膨胀!

心态也不断膨胀!

是时候,进一步扩充势力了!

“将士们,随朕出征!”

“等把湖金路那家超市剩下的物资全部搬空,我们就进攻兴东街的大型商场!获得更多资源,获得更多人力!”

“等朕称霸世界,君临天下,你们都有从龙之功!朕必保你们荣华富贵,成为我手下的重臣!”

丁天龙握着钢铁棒球棍,豪气冲天的大声发号施令。

……

“这帮人脑子有问题?”

汽修店附近一栋比较高的建筑上,刘天意正在顶楼用儿童望远镜偷偷观察着汽修店,看到了店门口发生的一切。

世界末日才刚开始不到半个月,这都有人把自己当皇帝了。

不是脑子有问题,都说不过去。

不过。

都是一帮快死的人了。

脑子有没有问题也不重要了。

根据杨浩林莎给出的具体位置,刘天意找到了这里。

天源路的一家汽修店。

经过一番简单的勘察,这帮人也果然是在超市做出暴行的那伙人。

甚至于。

他们不仅要搬空超市的物资。

还觊觎着兴东街大型商场的物资。

刘天意所在的就是兴东街,这伙人所说的大型商场也就是他定义为‘自己地盘’的那个商场。

看来还真是有缘。

即便他今天不过来,最多一两天后这伙人也会进攻他的商场。

可以说是迟早会碰上的。

必有一战。

但现在的情况发生了一些偏差,因为丁天龙一伙人的自大暴露了位置,导致刘天意可以先下手为强。

以他现在的性格,可不会认为先下手为强有什么不对的。

有这种好机会。

就应该紧紧抓住。

或许进攻商场只是丁天龙一伙人的一个计划,还没有开始实施。

严格来说,他们跟刘天意现在还是无仇无怨的状态。

但刘天意可不会管这么多。

即便只是对他的商场有想法。

光是想想而已。

就足够他动杀心了。

更何况,这伙人还把他想要的超市物资,拿走了一大半。

这也是让他很不爽的。

总之。

他能找到一百种干掉这伙人的理由。

甚至都不需要理由。

自私自利就是最好的理由。

不过拿出手枪瞄准了一会,刘天意很快就放弃了立刻动手的打算。

因为他的枪法太烂了。

属于玩枪的新手。

在更高的地方,还隔着十几米的距离,就算把子弹打光了他也没把握全灭这帮人。

一旦让这帮人找到了喘息之机,就会躲在汽修店里。

进攻难度加大。

刘天意不想留下后患。

要动手。

就必须保证全灭。

他决定再等等,找个合适的好机会。

正好这帮人准备出门。

可以在路上解决。

如果情况合适。

说不定还能找丧尸朋友帮忙。

对于不会被丧尸咬的刘天意来说,世界末日简直就是他的主场,没有任何人是他的对手。

只要这些人不躲在家里。

他要谁死。

谁就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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