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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太阳升起。

阳光穿过树枝透过窗子投射进来,斑驳的光影忽明忽暗,潘茜稍稍皱眉,一点点睁开了眼睛。

身边已经没有人了,那个位置冷冰冰的,透着寒气,潘茜眉头皱得更紧,举目望去,这间屋子里一丁点曾经存在过另外一个人的痕迹都没有。

她起身,来到衣柜边,打开,里面一件衣服都没有。

好像这里只是一个旅馆,她住了一晚上,没有别人,仅此而已。

潘茜觉得头有点疼,昨天的一切好像一场梦,可醒来后在这个地方,就表示那一切都是现实,不是梦。

不过……

记得这些的,好像就只有她一个人。

她在配套的洗手间里简单洗漱了一下,换了新的衣服,披着羊绒披肩,拉着行李箱下楼,站定在楼下的地板上时,趴在桌上的同学们才慢慢转醒。

潘茜望着他们,没有出言惊动,他们一点点回过神来,洛林先看到了潘茜。

“嘿,你醒得真早。”

洛林打了个招呼,伸了个懒腰,捂着嘴巴去找地方洗漱,一边洗漱,一边朗声笑道:“这地方看起来没人住,但东西还挺齐全,并且很干净。”

潘茜眼皮一跳,没言语,艾玛跟着洛林过去,观察了一下猜测说:“可能是林子里的猎人留宿的地方,你看墙壁上挂着狩猎的工具。”

“真的诶,我都没发现。”洛林感到一阵稀奇。

他们好像都觉得,昨晚只是随便找了个地方避雨,并没有遇见过任何人。

潘茜站在那,打量着这间屋子,昨晚还没注意,现在看看,的确处处透着猎人居所的痕迹,不管是墙上的鹿头和皮毛,还是桌上老旧的白蜡烛。

那些红茶杯,以及可以证明昨晚有过大餐的餐具全都不见了,考究的烛台也没有了,只有几根白蜡烛燃烧殆尽的样子,桌上凌乱地摆放着拆开的零食袋子,以及吃了一半散落满地的零食尸体,这无声地证明着,他们昨天没吃什么大餐,只是吃了随身携带的零食。

潘茜觉得气血上涌,要多心思缜密的人才可以做到这般毫无痕迹?仿佛他根本就没有出现过一样。这样的工作量,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人可以完成的,潘茜心事重重地觉得这附近可能还有查尔斯的人,也许对方知道他去了哪里,但她肯定是问不出来就对了。

等所有人休整好,他们一起走出了木屋。

天晴之后,森林里的气息很干净,透着草木香,潘茜跟在大家身后,原以为事情会到此终止,却不想路上遇见了一位猎人。

“嗨,你好!”

洛林热情地跟猎人打招呼,猎人望着他们,露出和善的笑容:“看来你们昨天被雨困住了?”

他们还在木屋的范围内,对方自然能看得出来他们曾经在此停留,他一副木屋主人的样子,越过他们站定在木屋门口,半真半假道:“没有留下什么垃圾吧?”

马克立刻说:“放心吧,我们都带出来了!”

他提了提手里的袋子,里面是他们整理的垃圾。

猎人似乎很满意,点点头说:“很好,真高兴这次不用自己来打扫,要知道这地方我从来没有锁过,想着给外来的人行个方便,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们这样有素质。”

他耸耸肩似乎有点无奈,洛林笑着说:“我们还没有来得及感谢您,您真是个好人,如果昨天这个木屋上了锁,我们怕是要被冻死在树林里了。”

猎人摇摇头说:“也许冻不死,但可能会被野狼咬死。”他好像故意要吓唬人,挥了挥猎枪道,“时间差不多了,这个时候出去是最好的时机,再多做停留可就不安全了,昨晚睡觉的时候有听见狼嚎吗?”

这可真恐怖。

狼嚎什么的,潘茜晃晃脑袋,似乎听见了,又似乎没有。

猎人这么一说,大家也不磨蹭了,快步朝树林外面走。

马克虽然昨夜表现很差,但他还不算特别傻,尤其方向感很好,不一会就带着他们走出了树林。他们找到了停车的位置,正打算上车的时候,就看见了等在那里的卡尔。

潘茜瞳孔收缩,皱着眉立在人群最后,盯着斜靠在车前的卡尔。

他穿了件白衬衣,外面套了毛衣,然后是厚厚的夹克衫,黑色的头发,绿色的眼睛,皮肤很白,身姿挺拔,远远望着,十分养眼。

“是卡尔先生。”

瑞克第一个发现了他,兴奋地走过去打招呼,“嘿,卡尔先生,您怎么在这儿?”

洛林和艾玛也认识他,他前两天才跟她们打听了潘茜的消息,艾玛下意识回头望向潘茜,见潘茜一脸抵触,凑过去戳了戳她的胳膊低声道:“你很讨厌他?”

潘茜没说话,艾玛扁扁嘴,也不再说什么,和其他人一起走上前。

“巡逻,路过这里,看见有辆车停了一夜没走,担心会出事,所以守在这看看。”卡尔装作不知道是他们车的样子,一副好警察模样道,“没想到是你们的车,你们还好吗?昨晚下了大雨,这附近有不少野生动物,我担心了很久。”

在这群学生面前,卡尔可不是什么FBI特别行动小组组长,只是个普通的警察而已,他们一点都没怀疑过,因为所有的警察都在配合他掩饰身份。

知道他真实身份的,只有潘茜一个人。

潘茜拧眉看着卡尔信口开河的模样,他朝她的方向投来目光,微笑着眨了眨眼,潘茜有点搞不懂,他明明对她也隐藏身份看上去才是正常的,却为什么要在纽约一见面就表明身份?他在试探她吗?又或者,他猜到了她应该知道他的身份?

带着满肚子的疑问,潘茜不情不愿地走上前,让马克打开车锁,先一步上了车。

卡尔叹了口气,收回看着潘茜的视线,从其他人口中套着昨天的经历。

潘茜坐在车上听着,所有人只字不提昨晚遇见查尔斯的情形,他们好像被洗去了记忆一样,口径统一地表示在林子里找了个猎人的木屋住下了,早上雨停了便出来准备回学校。

他们还特地提到了遇见了木屋的主人,猎人还和他们聊了几句,这让他们的说法看上去更加合理,毫无破绽。

潘茜看到卡尔一副恍然的神情,似乎相信了这个,不得不在心底里感叹,作为国际知名的罪徒,查尔斯的一切部署不愧于他的名声,她以前还不信真的有人可以将整个伦敦的警方耍得团团转,拿到女王的王冠之后再还回去,现在却有点相信了。

他们最终安然无恙地回到了学校,那天潘茜没跟卡尔说一个字,卡尔也没主动和她攀谈,她以为事情到此该有个了断了,因为自那以后,不管是卡尔还是查尔斯,都没有再和她联络过。

在长达两个月的时间里,潘茜的生活平静极了,没有任何波澜,这种平静让她几乎以为,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她再也不会和那些看起来就很遥远的人扯上关系了。

这天,她在上课,特兰斯教授再次提到了国际罪犯霍华德的案例,潘茜坐在下面听着,面色有点怪异,洛林悄悄和她耳语道:“你怎么了?脸色不太好看?”

潘茜摇摇头表示没事,不过好像大家都觉得她有事?因为下课之后,特兰斯教授留下了她。

收拾好课本,潘茜走到讲台上,站在教授身边,礼貌道:“需要我做什么吗?教授。”

特兰斯教授一头花白的头发,教学方式很有趣,大家都喜欢听他的课程。

他平日里也非常和蔼,从来不会对谁发火,总体来讲,潘茜非常敬重这位教授。

“没什么,潘茜,只是看你上课的时候脸色不太好,是对今天课程的内容有疑问吗?”

特兰斯教授一边收拾教案一边问道。

潘茜摇摇头说:“不,我没有疑问,我觉得今天课程的内容棒极了。”

特兰斯教授一笑:“是吗?那太好了,得到学生的认同是我的荣幸。”略顿,他似不经意道,

“潘茜,不知道你是否听说了一件事,学校最近跟伦敦大学学院有学术交流,我们打算派一名学生前往伦敦做为期三个月的交换生。”

潘茜立刻道:“当然,我听说了这个消息。”

目前是三月份,纽约大学已经开学差不多两个月,潘茜也已经升到了大三,并且到了可以合法饮酒的年龄。

她早就听说了学校要派驻交换生到伦敦大学学院的消息,当然也对此颇感兴趣,毕竟那可是全球排名前十的学校,在世界上享有顶级声誉,孕育了多达34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和3位菲尔兹奖获得者,光纤之父高琨、电话通讯之父亚历山大·贝尔都毕业于这所学校。

不过,她不觉得以自己的资历和成绩有资格拿到这个名额,所以在教授提到这个的时候,还有点懵逼。

“教授是希望我能给出一些建议吗?”

潘茜想了半天,还是觉得这个最有可能,于是继续说道:“我觉得洛林是个不错的选择,她成绩一直很好……”

她想好好推荐一下自己的好友,但特兰斯教授神秘地笑了一下,打断她说:“不,亲爱的潘茜,你不必向我推荐别人。”

潘茜一怔。

特兰斯教授意味深长道:“因为学校已经做好了选择,我们都认为,作为目前大三阶段成绩最优异的学生,你是当之无愧的人选。”

潘茜从教室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还没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使劲掐了一下自己,感觉很疼,那说明不是在做梦。

她居然能有这么好的机会?

潘茜觉得自己真是走了狗屎运,难不成是前不久的“厄运”让上帝觉得有愧于她,所以以此进行弥补?

潘茜下意识在胸前画了个十字,默默地祈祷了几句。

她要前往伦敦大学学院做交换生的消息不胫而走,洛林和艾玛为她举行了欢送会,要说不羡慕她是假的,但人选已定,她们是好友,倒也不会过于嫉妒。

潘茜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坐上前往伦敦的飞机的,她靠在飞机窗口,望着逐渐远去的美国,紧紧交握的双手暴露了些许不安。

她之前从来没有来过英国,突然要换一个学习环境,肯定会很不习惯。

到了英国,作为孤零零的交换生,没有朋友和认识的人,日子应该也不会太好过。

但还好,只有三个月的时间,这又是个学习的好机会,潘茜在心里安慰了一下自己,便慢慢接受了。

直到……

她下了飞机,在机场门口,看见了一辆黑色的宾利车停在那里。

车上下了一位西装革履的人,他走到潘茜面前,笑着问:“是到伦敦大学学院的潘茜小姐?”

潘茜愣了愣,点头。

对方立刻道:“那么请跟我走吧,潘茜小姐,我是来接您的。”

接她的?

之前怎么没听说还有人会来接机?

但对方对自己的行程了解得很清楚,听着不像是胡说的,而且如果是骗子的话,这衣着打扮和座驾,怎么看欺骗的成本都高了点。

权衡了一下,潘茜朝他笑了笑,上了车。

车子离开机场,驶入伦敦,潘茜趴在车窗边看着外面,这就是电影里历史悠久的伦敦,这里的一切都和美国很不一样,路上的行人们衣着打扮透着英伦范,就连街边林立的商店都有着不一样的贵族气息,她慢慢地开始期待在伦敦的学习生活了。

可是……

车子最后停下的位置,不是位于伦敦市中心的大学校区。

它停在一幢都铎风格建筑的公寓外,司机很快下了车,帮她拿下了行李,对一脸不解的潘茜说:“您需要先到这里报道,随后再正式前往学校,请您进去吧。”

对方给了解释。

可潘茜总觉得不是那么回事。

她抬起眼,看向这栋建筑,建筑位于街道边,门口挂着立挂牌,是一个很奇怪的名号——伦敦大学学院校友活动社。

为什么她一个交换生,要到什么见鬼的校友活动社来报道?

这怎么看都不觉得是正常的逻辑,难道这是英国特有的程序吗?

不管怎么说,接机的人很快开车走了,潘茜站在门口,赶鸭子上架,只得走进了这栋建筑。

活动社的门开着,潘茜走进去,是与美国完全不同带有浓厚历史沉淀格调的内景,她拖着大大的行李箱走上楼,高跟鞋踩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这声音让她到达二楼时,吸引了二楼所有人的注意。

潘茜呆呆地望着开阔的视野,一位位老牌英伦绅士们坐在各自的位置上,正在与人讨论什么,潘茜觉得自己如果没认错的话,他们每一个人都在其各自领域里享有很高的成就。

但这都不是令她傻眼的原因。

真正让她傻眼的,是坐在所有人中央的那个男人。

他仿佛是这间俱乐部的主人,半靠在椅子上望着她所在的方向,一身黑色三件套西装,西装外套口袋叠着质地昂贵,花纹内敛的帕巾。

他高高在上地坐在那,微抬下巴,海一样蔚蓝的眸子慢慢展露出笑容。

他在这个地方显然从容舒适,如鱼得水,比起在美国的时候,更加气质高贵,优雅自信了。

潘茜手里的行李箱啪地一声掉在地上。

她似乎有点明白,为什么这么好的学习机会,会跑到自己头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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