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惊喜八零》是一本十分好看的书,这本小说的主角是李小烽林秀英,主要讲述了:李小烽轻轻了追风的脑袋。按照曹家镇集市上那男人所说,追风以前干的都是撵兔子的活儿,今天首次对上豺狗子这种厉害角色,能有这样的表现真的已经很不错了。毕竟它是一条年纪偏大的狗,你不能要求它方方面面都做…
《惊喜八零》免费试读第十六章 秒打死靶(第一更)(新书求收藏求推荐求追读求宣传)
李小烽轻轻了追风的脑袋。
按照曹家镇集市上那男人所说,追风以前干的都是撵兔子的活儿,今天首次对上豺狗子这种厉害角色,能有这样的表现真的已经很不错了。
毕竟它是一条年纪偏大的狗,你不能要求它方方面面都做到完美。
当然,也没有猎狗能够做到,再好的猎狗身上都是会有缺点的。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狗也一样~
话说回来,豺狗子也确实狡猾啊,自己只是稍微起了点贪心,脑袋一热,就险些酿成大错。
若非他一直站在旁边,豺群投鼠忌器,放弃了进攻,不然山脊上那群豺狗子包抄下来,追风绝对要没。
跑跑不过,打打不赢,追风的下场只能是沦为豺狗子们的点心。
不过这趟上山倒也收获不小,李小烽从追风身上观察到了很多优点。
狩猎欲望强,注意力集中,胆子很大,而且颇有分寸,搜寻猎物时不会跑过头。
嗅觉也很灵敏,既有嗅草木道路的行为,也有从空气中嗅味道的行为。
最后险些被豺群包围时,追风明显是从空气中嗅到了大量豺狗子的味道,这才赶紧跑回了他的身边戒备。
在有些屯儿,会按照这种行为把猎狗分为“地踪”和“风踪”。
地踪猎狗,指那些只能闻地,闻树木草丛追猎的猎狗。
而风踪猎狗就要厉害的多,能闻着风撵猎物,一撵就是好几个山头。
风踪猎狗同时具备地踪猎狗的本领,但地踪猎狗却没有风踪猎狗嗅着风就能追击猎物的本事。
也有一些地方,把地踪猎狗和风踪猎狗叫做“低头香”和“抬头香”,一样的意思,只是叫法不同。
“可惜了了!”
高兴之余,李小烽心里也是颇有些遗憾。
既有强烈的狩猎欲望,又能风踪,要是追风年轻个几岁,李小烽绝对有把握能把它培养成一顶一的头狗!
可惜现在的追风年纪太大了,耐力还行,速度就要差上一些,后天的种种原因,还导致它牙口也不太行。
头狗,也就是猎犬中的领头狗,那是要经常和猎物贴身搏杀的,所以必须得有相当优秀的嗅觉和听觉,极强的捕猎欲,跑动积极,反应灵敏,体型还不能太大,素质还得特别好。
差一样都当不了头狗。
“培养出优秀猎狗群,任重而道远啊~”
李小烽着追风的狗头,苦笑一声。
……
回到家,已经是九点钟了。
一进门,李小烽就看到陈文斌已经到了,正坐在院子里,心不在焉的和老爹说话。
在他的身边,还支着一把崭新的五六半,锃亮的三菱刺收在枪管下,寒芒闪烁。
见李小烽带着狗进门,陈文斌赶紧站起来,脸上的愁容一扫而光,迅速堆满了笑意。
李小烽在心里点了个赞。
就冲这份变脸速度,这人日后成就都低不了。
“枪我带来了,校准什么的也都专门找人检查过了,这枪拿起来就能用,准得很!”
李小烽取了支架,瞅瞅枪身上崭新的编号,又据枪瞄了几下,心里就大概有数了。
陈文斌没瞎说。
这应该是一把刚出厂的五六半,新的很,瞧枪口上的痕迹,肯定是有人开枪校准过了,而且距离这会儿没多久。
“李兄弟,大清早上山,看着大红豺没?”
陈文斌试探着问了一句。
“见着了,还是个规模不小的豺狗子群,足足有十几头。”
李小烽关好五六半的保险,左瞄瞄右瞄瞄,对这把枪是越看越喜欢。
这可不是老舅那种半吊子的拼接挂管枪,而是实打实的半自动。
这是他目前为止见到过最好最漂亮的一把枪了。
“那会不会惊到它们啊,我听人家说豺狗子特别机警,一看到人出现,就会立刻带着全家老小跑的无影无踪。”
陈文斌先是一喜,随后又紧张了起来,生怕李小烽带着狗不小心把豺群给吓跑了。
“放心,不会的。”
李小烽随口宽慰了几句。
先前水生大爷他们哐哐搁山上打了好几天的围,这伙豺都没走,自己这就更不可能了。
往狗盆里倒了些水,追风就立刻跑过来猛舔,看样子在山上消耗着实不小。
李小烽看着追风喝了一会儿后就伸手把狗盆拿走了。
猎狗在打完猎后可以适量补充水分,但绝对不能喝太多,任由它放开喝胃极容易出问题,严重的还会吐水。
陈文斌又凑了过来,推推眼镜,似乎是想说什么,但又不太好意思。
“有话你就直说老哥,跟我遮遮掩掩的干啥玩意儿。”
倒掉狗盆里的水,李小烽皱眉道。
陈文斌尴尬的推推眼镜,赔着笑脸干咳一声道:“那个……我先表个态哈兄弟,不是老哥不信任你。”
“就是吧,你看,这好不容易才借来这么好的枪,你能不能给老哥露两手看看?”
李小烽闻言,顿时呵呵一笑。
什么意思?
话里话外的,这是看自己年轻,手里头又没枪,怀疑上自己的能力了。
八成是还搁屯子里跟别人打听自己来着。
虽然心里有些膈应,但李小烽倒也能理解。
换成他,也不会百分百相信一个看起来毛手毛脚,名声还不怎么样的年轻猎人。
“没问题,这都小事儿。”
李小烽接过陈文斌手里的子弹夹,从枪身上方推进枪膛,随后关上弹仓恢复枪栓。
左手五指轻握护木指槽,右手拇指轻拨,李小烽打开扳机上方的保险,而后轻轻一拍腿。
趴在地上歇息的追风立刻心领神会,站起来小跑到他的身边蹲下。
“说吧,想看什么?”
李小烽斜抱五六半,身侧半蹲鄂伦春猎犬,朝陈文斌自信一笑。
看李小烽这幅熟练的模样,陈文斌已然知道,眼前这个小伙儿,绝对是个枪把式!
最起码也是经常枪的!
“打个柴吧。”
陈文斌从一旁的柴火堆里挑了根手腕粗的干柴,靠在十米外的土墙边。
柴,通豺,意在讨个吉利。
正欲喊李小烽开枪,想了想,他又从裤兜里掏出个干瘪的参花烟盒子。
“小兄弟,你那枪法,能打中这小玩意儿不?”
陈文斌把参花烟盒子叠成个小方块,塞进墙缝里,一边往使劲儿里面按,一边笑着喊道。
看到烟盒子被他挤的只有瓶盖大小后,陈文斌这才推推眼镜,满意的转过身来。
然而就在他转身的瞬间,砰砰两声巨大的声响,骤然就在他的身后响起。
陈文斌浑身一震,愣愣的呆在原地。
旁边的干柴已经被打成了碎末,烟盒子块儿也被打穿,深深钉进了黄土墙里面,只剩下了一片焦黑。
那个别人不务正业,整天吊儿郎当的青年,在他转身刚让出身位的一瞬间,就已经完成了据枪、瞄准、射击的全过程!
而且全部命中!
快的简直不可思议!
另一边,李小烽云淡风轻的放下枪,眉头微微皱起。
果然啊,枪这东西三天不练就手生。
太久没打五六半了,打个死靶居然都这么慢。
要知道,当年在国际狩猎公园的时候,秒打死靶那可都是表演项目!
这么慢,那是要被领导扣工资的!
小说《惊喜八零》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