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看历史古代小说,一定不要错过越越白写的一本连载中小说《三国:岳父曹操,他带我杀疯了》,目前这本书已更新200287字,最新章节第89章 脏还是曹贼脏,这本书的主角是陈丛陈无敌。
一、作品简介
火爆新书三国:岳父曹操,他带我杀疯了是由网络作者越越白所编写的小说,主角是陈丛陈无敌。主要讲述了:陈丛正想着,柴房的门开了。借着夕阳余晖,陈丛清楚地看到个七尺黑豆丁窜进了柴房,腰上是挂着剑的。“好机会!”他正需要一个喉舌帮他引出曹操,这人来得倒巧。陈丛立马摸到事先藏于床边的厨刀,翻滚下床,全力爆发……
二、书友评论
太不合理,就完全不遵循能量守恒定律是吧?主角这个骨骼密度 肌肉强度 皮肤韧性都已经超越了人这一物种的定义,主角可以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超人 但是 你给我说主角一拳打出熊猫眼,我 不知道怎么说,你为了搞笑情节把剧情崩了,捡了芝麻丢了榴莲 西瓜多便宜,丢个榴莲心疼死你
作者你知道单臂过万是什么概念吗?神勇无二的项羽在其面前都只能算是婴儿级别,三国武将无一合之敌。只有隋唐演义里面能碰碰
总体评价一般,两个缺点,男主不无敌,战力崩塌,女主善妒,打着古代的幌子描写现代女性思想。其他的还行。想看古代男子三妻四妾的慎入,想看现代小情侣甜蜜恩爱男主无限包容女主小性子,疯狂跪舔的请进。
初看这本书感觉一般,写的主角有点现代人的小聪明,也有点憨傻,感觉就是一个有了金手指的莽夫。看到后面期待感就起来了,主角也在成长,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这种有一点的爽感,然后还能练级的小说,看的挺舒服,不知道为啥评分低,可能有人估计给差评吧。说实话写的真不错,目前没有毒点,爽点很足,如果后续能更新的快点就更好了你细品
三、作品赏析
陈丛正想着,柴房的门开了。
借着夕阳余晖,陈丛清楚地看到个七尺黑豆丁窜进了柴房,腰上是挂着剑的。
“好机会!”
他正需要一个喉舌帮他引出曹操,这人来得倒巧。
陈丛立马摸到事先藏于床边的厨刀,翻滚下床,全力爆发下半步便至那人身前,探刀前指。
低喝道:“谁!”
曹操前脚刚踏进柴房,只觉眼前一花,就被泛着幽光的厨刀怼在了脑门子上,好悬没吓丢了魂。
再一细看,更是惊得头皮发麻,后背冷汗涔涔冒。
眼前少年身长八尺有余,约十七八模样,生得仪表堂堂,剑眉星目,五官俊朗,只是顶上一头短发颇为扎眼。
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少年一脚落地,光脚竟在青石板上烙下一枚深深的足印!
重点是少年手握厨刀,那深深嵌入刀柄的手指!
这些无不提醒着他,眼前这个少年很危险。
非常危险!
“小兄弟别激动,我奉大小姐之命与你送饭。”
一口气交代清楚前因后果曹操仍不放心,赶紧抬了抬手中食盒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哦。”陈丛装模作样地丢了刀,歉意笑笑:“不好意思啊,反应过激了。”
“不碍事,不碍…”
曹操小心放下食盒,恰好看到地上随意乱丢的木牍,瞳孔再度缩了缩。
‘青青子衿’。
娟秀柔雅的小篆,一看就是出自家闺女的手笔。
与丁氏不同,曹操本就是个不拘小节的主,至于他反不反感女儿将情郎藏柴房这事。
分人。
如果是中看不中用的镴枪头,只会口花花骗小姑娘的斯文败类,那就不论三七二十一,直接打死了事。
但如果这人不仅中看,而且本事不错,还有不错的家世背景的话….
反正是嫁人嘛,嫁谁不是嫁。
曹操强行敛住心神,斟满美酒推了过去。
“小兄弟如何称呼?”
陈丛接过酒盏小酌一口,直接抛出一套提前编好的说辞。
“我叫陈丛,无字,年十八,不知父母何人,亦无兄弟姐妹,吃百家饭长大。因不忿凉人为祸乡民,当街动了拳脚,为躲避仇家追杀,故自行断发以改面貌。”
陈丛老家是亳州一带的,这个时期就叫谯县没问题。
穿越前他就一无父无母的孤儿,没什么好隐瞒的。
短发,总不能说是毕业前刚去理的头。
至于年龄。
不是陈丛想装嫩,而是穿越以后身体莫名地轻快了许多,嘴上的硬胡茬也蜕成了细细的绒毛,真要据实说二十二才真没人信。
‘还成吧…’
曹操暗暗拧了拧眉,心下有些纠结。
从长远来看。
联姻,两个家族以婚姻关系为媒介纽带,从而进行合理的资源互换。
付出一个女儿,换一个孑然一身的猛人,怎么算都是亏本买卖。
毕竟笼络人心的手段还有很多,没有对等的家族背景为支撑,就没有深度捆绑的必要。
何况曹容还是曹操最满意的女儿。
但着眼于当下。
曹操还真就有一件大事,非盖世猛人傍身不足以令他安心。
而陈丛的劣势也因为这件大事转变为了优势。
老家谯县,是乡党。天生比旁人亲近些。
没有家族助臂同样也没有家族掣肘,一旦联姻则曹家的利益就是陈丛的利益。
利益相同者方可倚为心腹,托身家性命之重。
但….
曹操本就背着个阉宦之后的赖名为士人清流耻笑,再将女儿下嫁罪徒氓流,那可就真叫天下人笑掉大牙了。
酒斟满,再推盏。
曹操敬道:“某平生最敬佩仗义疏节的豪杰,听闻小兄弟当街痛揍豺狼,心中痛快,来,你我满饮此杯。”
陈丛摸摸下巴,狐疑地望向眼前黑豆丁。
这人到底谁啊,这么没谱?
看到柴房藏了这么个猛人,第一反应不该是汇报家主吗?
你一曹府奴仆,敬佩哪门子的豪杰?
“还未请教,足下如何称呼。”
既是探底,曹操自然不能漏了身份,随口胡诌道:“嗐!不过府上一奴仆尔,无甚正经名字,你唤一声吉利叔便算抬举。”
嗤!~
陈丛好悬没把酒喷出去。
不愧汉末第一快男,还真有点玄学味道在里面。刚还念叨着,自己就送上门来了。
至于什么吉利叔,骗骗不晓事的小年轻也就罢了。
陈丛可是记得清清楚楚,曹操,字孟德,小名吉利,小字阿瞒。
换马甲那一套在他面前可不灵。
之前陈丛没认出来,只是下意识地认为没有哪家老爷会往柴房跑。
谁知道曹老板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
当然,陈丛也不会傻乎乎地去拆穿曹操。
互飙演技嘛,谁怕谁。
一杯酒下肚,陈丛长长叹气:“不瞒吉利叔,其实小子事后颇有悔意,虽是一巴掌拍死了马摔晕了人,逞得一时之快。但那人有权有势,害小子落了个东躲西藏无处为家的窘境呐。”
“哦?”曹操眼皮一跳,更心动了。
一巴掌拍死战马,无双虎将啊!
推盏间曹操不经意道:“不知小兄弟得罪之人是谁?”
“不晓得。”陈丛摇摇头:“那人身长九尺半,虎背熊腰魁梧非常,双眸狭长,眼睑处有道细细的疤痕。”
“华雄!”曹操惊呼出声。
“华雄?”陈丛直接乐了。
汉末大舞台第一个出场的小Boss,就让自己一巴掌干翻了。
别说,还怪有成就感。
换算一下,关羽温酒斩华雄,自己这一巴掌要是放在战场上,那就是生擒华雄。
生擒肯定大于斩将,所以自己大于关羽。
关羽等于武圣,所以自己大于武圣。
不敢想不敢想,再yy下去真要膨胀了!
曹操以为陈丛畏惧对方权势,忙出言安慰道:“小兄弟只管安心,咱家老爷颇有些权势,料那贼人不敢来寻。只是不知小兄弟力大几何,竟能一掌拍死战马?”
嗯?
这个问题倒是难住陈丛了。
他还真没仔细研究过力大几何的问题。
穿越第一天嘛,尽在柴房思考人生了。
不过也无所谓,不知道力大几何?测一测就好了。
“吉利叔可知府上可有重物?”
曹操顿时来了兴致:“你与我来。”
小说《三国:岳父曹操,他带我杀疯了》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