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本小说,名为《长生;一人一狗,我焚尸就变强!》,这是部玄幻脑洞类型小说,很多书友都喜欢李长宁等主角的人物刻画,非常有个性。作者“又一个小杂毛”大大目前写了108148字,最新章节第53章 消失的记忆,连载中,喜欢这类小说的书友朋友们可以收藏阅读。
一、作品简介
热门网文大神又一个小杂毛的新书长生;一人一狗,我焚尸就变强!墙裂推荐给大家阅读,主角是李长宁。主要讲述了:“滕王令”又称士人举贤令,是大秦国开国时期的产物,每一位开国的功臣家中都有十块。这令牌的作用广大,甚至可以抵消一个人的罪过,只要不是犯了造反谋逆的大罪,凭此牌就可以换回一条性命,也可以用它和朝廷换取功……
二、书友评论
很好看,长生;一人一狗,我焚尸就变强!这本小说比有的分数高的小说还好看。是我喜欢看的小说。我看小说如果看不下去的话,基本上看不了几篇就没有翻阅的兴致了,这本小说就越看越好看!加油又一个小杂毛作者大大,赶快更新!
三、作品赏析
“滕王令”又称士人举贤令,是大秦国开国时期的产物,每一位开国的功臣家中都有十块。
这令牌的作用广大,甚至可以抵消一个人的罪过,只要不是犯了造反谋逆的大罪,凭此牌就可以换回一条性命,也可以用它和朝廷换取功名利禄。
时过境迁,现如今整个大秦流传在外的“滕王令”,数量一共也会不超过五块,贵重程度可见一斑。
凡是持此令牌前往吏部,必定会受到朝廷的重用,平步青云指日可待。
谁也不曾想到,东华君会如此重视这个小狱卒,这么轻易就送出了重宝“滕王令”。
‘小狱卒造化不浅啊,也不知东华君此举有何深意?’在场几人的目光复杂,看看李长宁,又看看东华君。
“东华君为国举贤,其行令人敬佩!”
魏掌固还是首次开口说话,丘善和宋轶也连声附和。
东华君挥了挥手打断众人的恭维,扭头朗声道:“接下来,三位大人知道该怎么做了?”
丘善、宋轶、魏掌固急忙躬身一礼:“是!我等会如实上报。”
“哈哈哈哈,世有顽石兮,大用不弊;举世浊浊兮,其用不缺……”
没人懂东华君念的是什么,他也不做任何解释自顾率众离开。
“哼,不过是一名区区狱卒,言过其实!”
丘善面带不屑,仰头冷哼一声,一甩衣袖也径自离去。
他看不起宋轶,自然也看不起和宋轶一个论调的李长宁。
‘大哥,我又没得罪你,至于这么大敌意吗!’李长宁心中叨念,却依旧对着丘善的背影恭敬施礼。
“小子你很不错,是个可造之才。
若他日在天牢混不下去了,你可以来大理寺寻我。
我大理寺第一推官宋轶,正缺一名捉刀小吏。”
说罢,他便仰天一笑而去。
捉刀小吏用现在人的目光看,和领导身边的秘书差不多,在官场上属于自己人。
宋轶的拉拢之意,连瞎子都能看出来。
“多谢大人!”
礼不可废,李长宁一鞠到地。
很快天牢侧屋内,就只剩下李长宁和魏掌固二人。
“今天的表现不错,几位大人都很看好你呢。
日后飞黄腾达了,可别忘记我们这些同僚之谊!”
众人走后,魏掌固笑盈盈地看着李长宁,半晌后才半开玩笑地开口。
就因有大人物对自己表现出欣赏之意,现在就来拉近关系吗?
刚刚还颐指气使,现在立即就以同等身份说话,脸上也有笑脸了!
对这位顶头上司,李长宁可一直都恭敬有加。
两世为人,县官不如现管的道理,他再清楚不过。
他急忙肃立拱手为礼。
以后会怎么样再说,现在他只不过暂时保住了自己的小命,绝不是居功自傲的时候,更不能作出丝毫得意的表现。
“小人时刻谨记诸位大人的教诲,做好自己的本分,今日即便有所表现,也是诸位大人平日教导有方。
多谢大人今日的回护之情,小人绝不敢忘。”
魏掌固对他有屁的回护之情啊,他这么说只是表明自己的立场,告诉他自己不忘本罢了。
官场如战场,立场等于站队,有时候站对了立场,比战场厮杀立下大功还重要!
“呵呵,你确实很不错……懂进退识时务,有前途!”
魏掌固听李长宁这么一说,脸上果然有了几分笑容。
“丙级狱卒李长宁平日里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特晋升为乙级刀笔吏,依然处理敛尸等诸般事宜。”
说的好听叫乙级笔吏,实际上还是敛尸狱卒,只不过升成了小头目。
‘真小气,才给我升了一级!不过还好,只要让我继续敛尸就行。’李长宁心中腹诽,表面上却恭恭敬敬回话道:“多谢掌固史大人栽培!”
中午,外皇城,东城区,云中大街,小院,这里是李长宁在这个世界的家。
天空微熹,街道如蒸。
刚刚换班回家的他推开大门,就看到一条小牛犊大小的黑狗躺卧在地,嘴角口水长流……
“死狗,又喝高了!”
老黑是他刚刚穿越过来时,在大街上捡来的土狗,当时已经奄奄一息快饿死了。
而李长宁为了测试精血丹,就把它当小白鼠喂养。
吞服精气丹、凝元丹李长宁倒是没啥心理负担,就是要他吞服血红色的精血丹,让他有很大的心理负担。
毕竟这些丹药都是来自死尸,精血二字总会让他联想起血肉呼啦的尸体!
他收获的精血丹,十有八九都喂给了老黑。
一晃就是三年,老黑在他的喂养下不但没死毛色越发黑亮,体型也壮硕了好几圈比人还高。
而且变得更通人性,去年还学会吹唢呐和自己拿钱去买酒……
在这个举目无亲的世界里,一人一狗也算是相依为命。
唯一让李长宁不满的是,这死狗太色了!
前后几条街的母狗都被它祸害遍了,最近变本加厉连公狗的屁股都闻……
“人生不如意啊,这年头人不如狗!”
他一想到自己两世为人,始终还是一只单身汪。
而老黑却已经骑遍几条街,甚至还有几只嫔妃公狗,他就感到心里极度不平衡,恨不得阉了它……
“呜呜!”
老黑低声叫了两下,狗眼珠子滴溜乱转,似乎还没有从宿醉中醒来。
这是什么表情?
平时老黑经常偷酒喝,可自己一回来它怎么也会叫两声摇摇尾巴啥的,今天这事怎么了?
李长宁刚要回身关门,眼睛余光却瞥见院内地上有一大块肉,似乎被狗啃过……
“死狗……”
不对!
就李长宁那点儿微薄的饷银,抛开平日开销,给老黑偶尔买点酒喝倒是有,可卖肉就明显不够了。
别说钱不够,关键是老黑也没学会认秤啊。
联想天牢刚刚发生的事情,李长宁顿时警觉!
‘老黑不是喝醉了,它吃耗子药都屁事没有,应该是吃了有毒的肉,在装死提醒我!’难道已经有人,潜入到房间?
一个可怕的念头,从李长宁的心中一闪而过……有人要杀我!
‘
小说《长生;一人一狗,我焚尸就变强!》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