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这书“陈土猫”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讲述了温景陆彦深的故事,看了意犹未尽!《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这本已完结的年代小说已经写了410408字,最新章节第196章 永远不会变(结局)。这本书又名《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
一、作品简介
热门新书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是由著名网文作者陈土猫所著的小说,主角是温景陆彦深。主要讲述了:说着就将手里的两把核桃往嘴里塞,塞得满满当当,两边腮帮子鼓起来,像是一只偷吃的小仓鼠。他正要说不着急,女人的小手拉着他的手大掌,很是随意,拖着他就往外面去。陆彦深面红耳赤,走快了怕踩到她的脚,走慢了又……
二、书友评论
总体来说,这本书还是不错的,这本书男女主都是不完美的人。看这本书的时候,一会儿心痛男主,一会儿心痛女主,一会儿觉得女主活该,一会儿觉得男主活该,然后觉得他们两个干脆离了吧,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作者塑造的人物比较成功,文笔可以,至少把我情绪是拿捏住了。虽然我在段评上一个说女主,一会说男主的,但是我没有其他意思,就是看完之后,对男女主的意见,不是对作者的。
挺好看得,就是女主有点太熊了吧,只有18岁的记忆了,在18岁之前当千金,回农村谁都能欺负她???????千金这么软的吗,反驳的话都不会说吗
剧情可以,但是女主是个登,不想费时间评论她,前面还好,读到现在突然被背刺,难怪她前期这么惨,啥也不会
这书里面的内容真的是我的理想型,我找了很多男主强取豪夺的文,要么是进度太慢,要么就是男主太变态,感觉不是在爱女主,而是单纯想伤害女主,这本小说的情节可以给满分,但我想作者其实可以写的更细一点,可以从女主刚下火车,与男主相遇的那部分开始写,中间这六年,一笔带过的话,虽然说男主一直小心翼翼的,能看出他爱女主,但我想男主想方设法追女主的那些情节会更吸引人,总是用一小段或者是女主做梦来带过的话,就感觉男主和女主在一起太潦草了,强烈推荐爱慕
三、作品赏析
说着就将手里的两把核桃往嘴里塞,塞得满满当当,两边腮帮子鼓起来,像是一只偷吃的小仓鼠。
他正要说不着急,女人的小手拉着他的手大掌,很是随意,拖着他就往外面去。
陆彦深面红耳赤,走快了怕踩到她的脚,走慢了又怕她拉着自己太累,所以每一个动作都显得尤其别扭。
他个子蹿得快,老早就有一米八,后来陆陆续续又蹿了些,直接到了一米八八。
也因为如此,在人群中格外惹眼。
染黄毛,穿花衬衣,戴墨镜,打群架的年代,人家一身行头,一眼过去还算凑合。
到他这里就不行,他本就高,在这样一打扮,只叫人害怕。
再加上他那辆限量版的摩托车,价值好几万,随手的手表也是上万,要多惹眼就有多惹眼……
谁看了他都想躲着他,生怕惹了他这个祖宗。
他追温景的时候,她经常一看到他掉头就跑,他再追几步,她立刻就要哭出来。
那时他还觉得她过于矫情。
现在大了几岁,自己也有了儿子。
回想起来,她一个姑娘家,养尊处优的到了十八岁,得知自己的爸妈不是爸妈,得知自己原本的家应该在贫穷的小山村。
这打击已经够大了。
她调整好心态回到小山村后,结果被一个流氓给缠上了,让她出丑,还欺负她……
他的满腔热血,似火的情意和爱,她哪里能承受得住。
偏偏他又是陆老三,是个人见人怕的天棒……疯起来不要命,偏家里又有权有势。
陆彦深觉得自己亏欠她许多。
怪就怪他懂事太晚,他都不懂爱,却想孤注一掷去爱一个人。
武术馆在县里,离镇上有些距离。
去的时候陆思墨和沈家俊一起穿着跆拳道的衣服出来。
两人大口大口咬着糕点,手握一杯奶茶,身后一个女人跟着,替他们擦嘴巴。
“那是?”
“沈英的妻子,沈家俊的妈。”
“怎么称呼?”
她出门少,也不关心儿子和什么人接触,似乎没见过沈英的妻子周菊。
“周菊。”
还没等温景跟周菊打招呼,周菊先喊她,“堂姐。”
周菊拉着她的手,“堂姐,我也是周家村的,我们祖上是一家!”
周菊姓周,估计是她亲生父母那边的人,温景点头,“你也来接孩子啊?”
“是啊,我来得早,两个孩子吵着要吃糕点。”
“妈妈……”
陆思墨抱着她的腿,温景温柔的摸摸儿子的头。
沈家俊见状,也连忙抱着母亲的腿,“妈妈……”
分开后陆思墨眼神刷刷的看着温景,她感觉到了,“墨墨,你有话跟我说?”
“妈妈,你会弹钢琴对不对?”
“陆思墨。”
“妈妈,我们今天上音乐课,音乐老师会弹钢琴,我跟同学们说你也会弹,但是沈家俊不信!”
这么久以来,连陆彦深都没听过她弹钢琴。
六年了,她还会弹吗。
“你想让我弹给他们听?”
“妈妈,好不好嘛,我让同学来家里玩,你弹钢琴给他们看好不好?”
“好吧。”
温景答应得轻飘飘的,陆思墨激动的一脚踹了副驾驶。
陆彦深就坐在副驾驶,回眸目光森森。
“妈妈……”
陆思墨趴在温景的腿上,搂着温景的腰,“谢谢妈妈,妈妈好香。”
这小子,是真特么越来越嚣张了。
哄完陆思墨睡觉,温景从窗户往楼下看,见陆彦深站在院子里抽烟,像是在跟谁打电话。
他挺忙的,大多数时候都在接电话。
温景蹑手蹑脚,走到钢琴边上,拉开了盖在上面的一层布。
里面是光滑而又有质感的黑白琴键。
温景爱不释手,搬了个椅子坐下,试了音,很快的便流利的弹了起来。
这有什么难,她记得离开温家的前一天,她还哭着弹了一回。
钢琴声响起,刘妈正在擦地,不由得停下了动作,看向二楼。
陆招娣在电话里跟陆彦深邀功,“老三,你还得感谢我呢,要不是我,她什么时候才能改口?”
“至少不跟你闹离婚了,你就知足吧?”
“你不是巴不得我跟她离吗?”
“我是巴不得,可你不是喜欢吗,你看你之前要死要活的样子,我不得帮你一把?”
“我好不容易招到了你这么一个弟弟,你是我们老陆家唯一的男丁,是带把的,是咱们老陆家的香火啊!”
陆彦深:……
“反正你这次必须得感谢我,要是不给我送对金镯子,我就到你屋里找你媳妇要。”
“陆招娣!”
“给不给吧,不给我明天就来要。”
“给。”
“这还差不多,老三,加油啊,多子多福,注意身体。”
陆彦深进屋被琴声吸引,脑子一片空白,忙里忙慌的往楼上跑,他大气儿没敢喘,站在楼梯口看温景在弹琴。
笔直的长发,自然挺直而放松的腰线,灵活的手指,美妙的琴声。
他知道温景会弹,但没想到弹得这么好。
“你来了。”
陆彦深忙的收回目光,“嗯。”
“我刚才弹得怎么样?”
“刚上来,没听清楚。”
“那我再弹一曲。”
温景若无其事的弹,男人大方的听,听着听着,突然间很想将她扣下去好好的亲吻一番。
他控制住了,手指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分散注意力。
“这样不会给墨墨丢人吧?”
“怎么会?”
陆彦深望着她,眼里像是要着火,“这是我听过最好听的琴声。”
温景的脸刷的一红,最好听的就夸张了。
她起身,“你忙完了,那我们睡觉吧。”
正要走,被男人一把拉回来,他盯着她看了好一阵子,带着几分试探往下。
温景下意识的想要往后缩,被他扣住后脑勺,男人将她抵在钢琴架上,温景瞪大了眼睛,心脏快要从嗓子眼跳出来……
她任由他亲吻,双手紧张的只能抓住自己的外套……
再看她时,女人的面上浮上了一层红霞。
温景睁开眼睛看他,不知怎的,竟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彦深……”
他看似平静,心里慌乱的要命,他怕下一秒就是一个大耳光。
“我们以前经常这样吗?”
经常倒没有,新婚夜倒是折腾了一宿。
他脸不红心不跳,“是,经常这样亲。”
“那我亲过你吗?”
“亲过。”
他捧着她的脸,“虽然嫁给我的时候不喜欢我,但后来你会主动亲我。”
说谎虽然不好,但这滋味实在是太美妙。
她恢复了记忆恨他也好,骂他也好,这片刻的欢愉他想要……
小说《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