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方宗棠宋毅的小说《我的手下各个是富豪》是近期不可多得的佳作,书荒的小伙伴不要错过,主要讲述了:平稳的脚步,在进门确认东西放置以后,立即奔放。几步飞奔到百宝箱前,打开暗扣飞速的扫了下,爱不释手的摩擦了几下,才把盖子扣上。包袱先不动,先拆衣服。地上铺的短毛地毯,地毯下铺的还是红木地板,方宗棠再一次…
《我的手下各个是富豪》免费试读第十二章 碎唐卡!
平稳的脚步,在进门确认东西放置以后,立即奔放。
几步飞奔到百宝箱前,打开暗扣飞速的扫了下,爱不释手的摩擦了几下,才把盖子扣上。
包袱先不动,先拆衣服。
地上铺的短毛地毯,地毯下铺的还是红木地板,方宗棠再一次感受到首富这两个字的重量。下一秒弯腰坐到地毯上,开始拆衣服。
找到线头,巧劲勾出来,一手摁着衣服,一手抽线,把棉线在手指头上缠绕几圈,用力一揪。
一整条线全部抽出来了。
她看着被勒出痕迹的食指,又看了看空荡荡的大拇指,忍不住叹了口气。
太爷爷传给她的扳指也不见了,不晓得是不是掉江里了,要是扳指还在,她只要抽出里面细丝勾住线头一拉,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一整件衣服拆解。
哪儿像现在,还留一圈印子。
两片黄金块从衣领里掉出来,两块加一起,约摸有三两多一点。她又用同样的办法,把后脖领还有裤腰带上的珠子拆出来。
她要是藏宝的话,衣服里面肯定也不会放过。
果然,在后背,两片前襟、臀部、两片裤管的地方,被她拆出来一副拆分成六片的薄唐卡。
唐卡上是玄奘西去取经图,拼好以后,玄奘肃目微抿,手指身前匍匐的妖魔鬼怪,在度化妖魔。
拆成这样了,价值肯定大跌。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藏这样的东西在身上,难道是因为看这画比较顺眼?
断代的话,应该是唐后期。那个时期的唐卡应该非常厚重,这个却轻儿薄,背面有被拆过的痕迹,上面是被抽过线的。
修复起来就很困难了,工艺好说,就是没料。她也不会跑大老远去内地找材料。
想到这里,方宗棠眼前一亮。小心的放好唐卡。
这或许是她弄清楚十年去哪儿的关键。
包袱打开铺在地上,把所有身家全都拢到一块儿,她粗略的盘了下。
现金1800港币,三两多金片两块,食指大小的翡翠珠子三颗,其他个头小的杂珠,简单的区分了下,金珠一百粒,银珠五十粒、红珠绿珠加一起一百二十粒。
金珠加一起有五两多,银珠不算值钱,好在个头都比金珠大,也有五两多。金珠的价钱在正经的交易行是30美元每盎司,每克的黄金价格一美元不到,当然,她这个价格是十年前的价格,应该说她现在知道所有金银珠宝的价格,都是十年前的。
盛世涨古董,乱世涨黄金,现在价格应该更贵。金块金珠银珠这些随手都能出手变现,三颗食指大小的翡翠珠子也能卖上价,剩下的一百来颗杂珠就要碰运气了。
单独卖,个头太小,叫不上价,就算是能卖出去,也会被狠压价,还不如先留在手里不卖,等找到合适买家再说。
剩下的就是太爷爷留下的东西,不管是不值钱的旧怀表,还是价值连城的宋仿唐,只要是太爷爷留下的东西,哪怕是个木头钉子,她都不会卖。
东西乍一看,是不少,但是真正能变现的,也就是两块金块儿还有一捧珠子。
小说《我的手下各个是富豪》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