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是向南知沈世勋的连载中现代言情小说《嫁给糙汉后,我被宠成娇娇媳》是由作者“陈土猫”创作编写,喜欢看现代言情小说的书友们速来,目前这本书已更新501407字,最新章节为第236章 喜欢得要命。这本书又名《娇软白富美,嫁给糙汉被宠哭》。
一、作品简介
火爆新书嫁给糙汉后,我被宠成娇娇媳是由网络作者陈土猫所编写的小说,主角是向南知沈世勋。主要讲述了:不该碰的坚决不碰。向南知不知道沈世勋在哪里,早知道她在听到咩咩叫的时候就应该出来,说不定还能赶上时候。“你知道沈世勋在哪里对吧?”獒子又叫了两声,算是回应她。向南知心想,要不然就用这个獒子找找沈世勋吧……
二、书友评论
作者的这本书很好看 也很有意思 就是更新的章节有点点少 以至于看了昨天今天都连不上了 希望作者在能力范围多更 哈哈 最好一天更10-20章
作者大大,我们来商量一下呗,一天更四章可以吧,真的看不够啊,太好看了爱慕
三、作品赏析
不该碰的坚决不碰。
向南知不知道沈世勋在哪里,早知道她在听到咩咩叫的时候就应该出来,说不定还能赶上时候。
“你知道沈世勋在哪里对吧?”
獒子又叫了两声,算是回应她。
向南知心想,要不然就用这个獒子找找沈世勋吧,或许獒子能带她找到。
“那我们去找沈世勋,但你不能乱跑。”
獒子眼神坚定,向南知看了一眼帐篷外的木架子,将拴着獒子的绳子解开,獒子一挣脱绳子,就跟脱缰的野马似的,疯狂的在草原上跑。
向南知拉不住,“你慢点,你不要跑。”
獒子似乎注意到身后这朵娇花的感受了,步伐下意识的就变得慢了。
体型硕大,獒子走在前方,向南知慢悠悠的走在后面。
牵着拴獒子的绳子,獒子时不时回头看她一眼,向南知越看这条巨犬便越是喜欢。
女孩子爱猫狗都是爱可爱而娇小的猫狗,茶杯犬,或者品种犬,少有会养这么大的。
獒子往东边去,东边太阳缓缓升起,跨过一个小斜坡,向南知看到了羊群中的沈世勋。
为什么第一眼看到他,大概是因为羊是白的,草是绿色的,天是浅粉色,黑大个的男人在这里头格外显眼。
站在坡上,向南知有些激动,“你真的能找到人,你怎么这么厉害。”
“你比城里那些猫猫狗狗有用多了。”
她摸了摸獒子的头,朝着山下那片羊群喊道,“沈世勋!”
男人回头,她背后的天是浅蓝色夹杂着浅灰,獒子体型硕大,站在她身前,像是被她驯服的猛兽。
她一身白裙,被风掀起了一个裙角,露出白皙纤细的腿,外面披着一件军绿色的夹克。
那夹克太大,她穿不上,松松垮垮的搭在她身上,看上去不伦不类,却别有一番韵味。
她也不知道在高兴什么,眼中满是笑意,朝他扬起了嘴角,激动的像是恨不得跳几下。
“沈世勋!”
“嫂子!”
沈世勋没开口,沈吉拉先开口了,“嫂子你怎么来了,嫂子你别摔着呀,你慢点……”
向南知从坡上下来,一不留神脚滑,屁股和草地来了个亲密接触,獒子嗷嗷叫追上她,用嘴去咬她的裙子。
向南知看他这个块头,估计有好几个她这么大,她望着獒子笑,獒子也望着她。
那一瞬间,向南知抬手,沈世勋已经走过来了,朝她伸手,“不是怕狼吗,怕狼还乱跑。”
“你不说你的狗厉害吗,可以和狼单挑。”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竟觉得沈世勋和獒子的眼神很像,认真,忠诚,坚毅。
沈世勋和沈吉拉任由羊子们在草场吃草,向南知经过了獒子的一番带路,和獒子竟然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了。
她摸了摸獒子的耳朵,“我跟你说个事,老黑。”
“沈世勋说,你是他从小带大的。”
獒子看着她,向南知又道,“有没有人说过你和沈世勋长得很像,你们像兄弟。”
獒子没什么反应,她自己倒笑了,沈世勋不知道她在笑什么,“向南知,男笑痴女笑怪,你在傻笑什么?”
“没什么。”
放羊回来遇到坐在路边上等他们的沈母,沈吉拉扶着沈母,向南知走在羊群边缘,和獒子一起慢悠悠的走,两人像是在散步。
沈世勋走在最前面,手里捏着一根棍子,时不时回头。
向南知和獒子在一起很开心,他从未见向南知那么开心的笑过。
早饭后沈世勋要去山里捡柴火,沈母和沈吉拉在家守着牛羊,他再次问她,“跟不跟我走?”
“不走。”
山里那么危险,她才不去。
沈世勋笑了笑,拿了一把猎枪和绳子进了山里,骑着一匹马。
男人在马背上很熟练,走了几步突然间回头看她。
向南知就站在帐篷外面,没有走远,男人突然回来,她怕马儿刹不住车,还下意识往后退了几步。
但马儿有灵性,就在她不远处的位置上停了下来,男人朝她伸手,“骑过马没?”
“骑过。”
向南知没有说谎,她从小就会骑马,在城市里骑马是一种娱乐活动,她骑的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马,要有专业的人在边上指导她。
这种马,她抬头看了一眼,比她在古城骑的马要大很多,高很多。
“骑过马上来试试,我带你跑两圈。”
草原辽阔,一望无际,在草原上骑马比有限的马场要好得多,但是……
但是她不敢。
向南知摇头,沈世勋勾唇,“怎么,说骑过马是骗我的?”
“才没有。”
“嗯?”
她心一横,沈世勋在上面,总不能让她一个孕妇摔下来。
向南知伸手,男人一把扶着她上马,“沈世勋我……”
还没等她说完,男人的呼吸轻轻拍打在后脖颈处,“向南知你抓稳了。”
她闭上眼睛,不敢看,她心里隐约知道,沈世勋这么在乎肚子里的孩子,不会让她出什么事,也因为如此她可以安心的待在马上。
马儿先是慢跑了一圈,等她适应了后,男人才让马儿加快步伐……
跑得太快了,向南知根本不敢看,她紧紧的抓着沈世勋的手,男人骑得很稳,几圈之后放她在帐篷门口。
她这才意识到自己将男人的胳膊掐出了痕迹,连忙松开。
回头看他,闻到男人身上的烟草味。
比城里的香烟烈,带着淡淡的苦涩。
——
快中午了沈世勋才回帐篷,带来许多好东西,还猎了一只兔子。
他蹲在帐篷门口剥了皮,将兔子扔进了锅里,用水过了一遍。
向南知帮不上什么忙,搬了个小凳子坐在灶前,火光照在她脸上,她发觉自己这两天待在这,皮肤变得干涩了不少,人也好像黑了些。
尽管她不怎么出门,但那太阳饶不了她,走到哪里都对着脸照。
往灶里放了两根木棍,向南知见男人撩起了上衣,大概是这里太热,他将上衣卷起来,露出腰腹。
男人的每一块肌肉清晰可见,黝黑的皮肤,让他的肌理更加明显,线条感十足。
向南知不自觉的将目光落在他下方,他身上一条长裤,某个位置……
小说《嫁给糙汉后,我被宠成娇娇媳》试读结束!